中华民族是最有活力的民族,民族医药功不可没。日前,当地媒体专访了广西壮医医院壮医师谭劳喜,谭医生说,身为壮族的我,2008年有幸成为中国首批通过壮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民间医生。2009年9月1日起,父母让我离开他们身边,受聘于区直单位广西壮医医院。广西壮医医院是全国重点建设的20家民族医院之一。平台不一样,要求也更高了,但创优争先的精神不会变。我要让民族医药更好、更多地服务广大民众。

我诊室挂上了“壮医不孕不育科”的牌子。刚上班几天,一位来访的客人让诊室热闹了许多。来者是一位在南宁读书的大学生。20多年前,他的父母就因为不孕不育症给我父母用壮医壮药治好的。他来告诉我她的妹妹刚生了一个儿子。事实是民间壮医药治疗不孕不育症出生到下三代以上,说明壮医壮药安全,有疗效、有传承和有群众基础。

2009年9月24日是我来南宁上班第一个月最难忘的一天。这天早上来一对初诊夫妇,女方31岁,男方32岁。计划生育1年多不怀孕。为了造人计划,男方婚后半年放弃了工作,忙于休养和看医生。针对他们求子心切和女方年龄较大的特点,制定了一套治疗方案。2个月后,他们抓住受孕时机,成功自然怀孕。9 个月后顺产一女婴。这天下午还有一位老太太初诊,66岁的她主诉是耳聋耳鸣反复年余,加重2个月。这样的病痛怎么走进不孕不育科呢?我给她解释J,,她说她相信我,还坚持要我给她开方用药试试。经过详细检查,认真问诊后,我开了一个方子给她。.半个月后,她让40岁的儿子儿媳来给我看病。我后来明白了,老太太进我科室是在给患不孕不育症的儿子打前站。经过半年治疗,这对大龄夫妻怀孕了,后来顺产一个健康的男婴。

2009年9月出版的《中国壮医病证诊疗规范》这样定义“不孕症是指女子婚后不避孕,夫妇同居2年以上,丈夫生殖功能基本正常而未受孕者”。这个诊断定义曾经是先进的,得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经过多年的临床实践,我发现这个诊断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1.诊断表述中的“夫妇同居”应改为男女同居。医学应以人为本,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领不领证不影响疾病的诊断。

2.随着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普及,许多育龄夫妇能正确选择排卵期同房。我认为规定“同居2年以上”,时间过长。我们知道,一对生殖健康的夫妇,每个月计划生育的成功率约为25%。可以据此来量化有效同居的月数,正常计划生育累计6个月不成功怀孕的,诊断为生殖欠健康。

3.经过对上千例不孕不育患者的观察,我们发现女人的生殖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现代研究证实,38岁女子的生育能力不及她25岁时的一半。明显可见,22岁时结婚的女子和她32岁后结婚的自然生育能力不一样。笼统规定婚后“2年”为不孕的条件,不利于医生对病情的判断。如今好多不孕不育科医生相见略同,不孕不育症夫妇的治疗方案根据女方的年龄而定。

4.“丈夫生殖功能基本正常”如何认定和量化?女方的生殖功能也基本正常,夫妇却不孕不育,这好多是双方的问题! 时代需要更专业的表述来定义不孕不育症。2010年在上海召开全国生殖健康论坛上,我在论坛会刊上交流了一篇文章《壮医孕育四个基本条件的量化研究初探》,受到500多名同行的关注。

5.疾病诊断细化是好事,这个病例蛮有说服力:黄女士,23岁,因不孕症在某三甲医院做输卵管照手术。术后提示,一边输卵管不通,一边输卵管积液(通而不畅)。被建议做试管婴儿。我接诊后强调,患者年轻,自然生育能力强。另外,壮医可以通过刮痧按摩的方法治疗患者的输卵管积水问题。患者来广西壮医医院诊疗三次后真的怀孕了。现已生一男孩。医生要有技术,没有技术治不了病,谈不上创先争优。我最拿手的技术是壮医浅刺和药食疗法。2010年2月25日,有一对结婚了4年没有怀孕的夫妇初诊。男的患精子静脉曲张,在别的单位治疗一年多,精子活力没有超过20%,我用壮医浅刺加药食疗法给他治疗,大半年后,精子活力从20%升到60%。2011年电月15 日就诊,末次月经12月15日,怀孕了。现在怀孕7个月,产检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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