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卒魇寐不寤方第五
卧忽不寤,勿以火照,火照之杀人,但痛啮其踵及足拇指甲际,而多唾其面,即活。又治之方。
末皂角,管吹两鼻中,即起。三四日犹可吹。又以毛刺鼻孔中,男左女右,辗转进之。
又方:以芦管吹两耳,并取病患发二七茎,作绳纳鼻孔中,割雄鸡冠取血,以管吹入咽喉中,大效。
又方:取井底泥涂目毕,令人垂头于井中,呼其姓名,即便起也。
又方:以盐汤饮之,多少约在意。
又方:以其人置地,利刀画地,从肩起,男左女右,令周面以刀锋刻病患鼻,令入一分,急持勿动,其人当鬼神语求哀,乃问,阿谁,何故来,当自乞去,乃以指灭向所画地,当肩头数寸,令得去,不可不具诘问之也。
又方:以瓦甑覆病患面上,使人疾打,破甑,则寤。
又方:菖蒲末,吹两鼻中,又末纳舌下。
又方:以甑带左索缚其肘后,男左女右,用余稍急绞之,又以麻缚脚,乃诘问其故,约敕解之。令一人坐头守,一人于户内呼病患姓名,坐人应曰诺,在便苏。
人喜魇及恶梦者。取火死灰,着履中,合枕。
又方:带雄黄,男左女右。
又方:用真麝香一字于头边。
又方:以虎头枕尤佳。
又方:真赤?方一赤以枕之。
又方:魇治卒魇寐久。书此符于纸,烧令黑,以少水和之,纳死人口中,悬鉴死者耳前打之,唤死者名,不过半日,即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