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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举痛论至本病论皆病论,汤液醪醴论以下皆治论。

  气厥论


寒则腠理闭,气不行。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气不行作营卫不行。

惊则心无所依。

依,宋本及他本皆作倚。

肾移寒于脾,痈肿少气

脾,旧本作肝。王冰注云:肝藏血,然寒入则阳气不散,阳气不散则血聚气涩,故为痈肿,又为少气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肾移寒于脾。元起注云:肾伤于寒而传于脾,脾主肉,寒生于肉则结为坚,坚化为脓,故为痈也。血伤气少,故曰少气。《甲乙经》亦作移寒于脾。王因误本,遂解为肝,亦智者之一失也。

水之状也。

宋本状作病。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水之病也作治主肺者。

脾移热于膀胱,则溺血

宋本作胞移热于膀胱。王注云:膀胱津液之府,胞为受纳之司,故热入膀胱,胞中外热,阴络内溢,故不得小便溺血也。《正理论》曰:热在下焦溺血,此之谓也。

  腹中论


无治也,当十月复。《刺法》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然后调之。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然后调之四字,按全元起注云:所谓不治者,其身九月而身重,不得为治,须十月满,生后复如常也,然后调之。则此四字本全元起注文误书于此,当删去之。

脏有所伤及精有所寄,则卧不安

旧本作精有所之寄则安。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情有所倚则卧不安。《太素》作精有所倚则不安。按,精当作情,于义方协。

  病能论


名为鼓胀

新校正云:按《太素》鼓作谷字。

  奇病论


使之服以生铁落为饮。

铁落为饮,宋本作洛。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洛作铁落,为饮作后饮。

石药发癫。

宋本癫作瘨。按《说文》:瘨,病也,一日腹胀,盖瘨、(月真),古或假借通用,石性重坠而慓悍,热中消中之人,脾胃先伤,更投以石药而重伤之,亦能致(月真)胀之疾也。

  本病论


法当三日死。

三日,宋本作三岁。王注云:三岁者,肺至肾一岁,肾至肝一岁,肝至心一岁,火又乘肺,故云三岁死也。按,上文肾传之心,弗治,满十日,法当死。今肾传之心,心即反传而行之肺,一脏再伤,其死极速,固当作三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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