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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食禁第十一


《博物志》云∶杂食者,百疾妖邪之所钟焉。所食愈少,心愈开,年愈益;所食弥多,心愈塞,年愈损焉。

养生要集》云∶高本王熙升和日食不欲杂,杂则或有犯者,当时或无交患,积久为人作疾。

又云∶饮食冷热,不可合食,伤人气

又云∶食热腻物,勿饮冷酢浆,喜失声嘶咽。(嘶者,声败也。咽者,气塞咽也。)又云∶食热讫,勿以冷酢浆嗽口,令人口内齿臭。

又云∶食甜粥讫,勿食姜。食少许即猝吐,或为霍乱。(一云勿食盐。)又云∶置饴粥中食之,杀人。(《食经》云∶此说大乖,恐或文误也。)又云∶膳有甘味,三日勿食生菜,令人心痛。(饴糖属也。)又云∶干秫米合猪,肥食,使人终年不化。

又云∶小麦食,复饮,令人消渴

又云∶小麦菰米(菜)食,腹中生虫。

又云∶小麦不可合菰首,伤人。

又云∶蒜勿合饴,食之伤人。

又云∶食乔麦合猪肉不过三日成热风病。

又云∶生葱合鸡雄食之,使人大窃,终年流血,杀人。

又云∶葱薤不可合食白蜜,伤人五脏

又云∶葱不可合食,伤人。

又云∶食生葱啖,变作腹痢,气壅如死。

又云∶生葱不可合食鲤鱼,成病。

又云∶生葱食不得食枣,病患。

又云∶啖陈薤并食之,杀人。

又云∶菜不可合食猪肉,夺人气成病。

又云∶陈薤、新薤并食之,伤人。

又云∶不可合食黍,成病。

又云∶五辛不合猪肉生鱼食之杀人。

又云∶凡辛物不可合食,使人心疼。

又云∶诸刺菜不可合食麋肉,伤人。

又云∶苦菜合生薤食,身体肿。

又云∶芹菜合食生猪肝,令人腹中终年雷鸣。

又云∶戎合食鸟子,令面失色。

又云∶干姜勿合食兔,发霍乱

又云∶食甘草勿食无及交,令人废其阳道。

又云∶食生鱼,令气壅或令阴核疼至死。

又云∶叶合食生鱼,使人肌中生虫。

又云∶芥菜不可共兔肉食,成恶邪病。

又云∶生菜不可合食足,伤人。

又云∶生鱼食之,令人肠胀。

又云∶李实肉食,令大行漏血。

又云∶乌梅不可合猪膏食之,伤人。

又云∶李实不可合合食,伤五内。

又云∶枣食不得食生葱,痛病患。

又云∶杏子合生猪膏,食之,杀人。

又云∶菰首不可杂白蜜,食之令腹中生虫。

又云∶茇实合白苋食之,腹中生虫。

又云∶不可合食麋肉生菜,皆痼人病。

又云∶诸螺蜊与合食之,使人心痛,三月一动。

又云∶诸果合诸螺蜊食,令人心痛,三日一发。(一曰合。)又云∶诸菜合煮螺蜊蜗,食之皆不利人。

又云∶猪肉合鱼食,不利人。(一曰入腹成噎。)又云∶猪肝鲫鱼合食,令人发损消。

又云∶猪肝不可合鲫鱼子卵,食之伤人。

又云∶猪肝鲤子芥菜,食之伤人。

又云∶凡猪肝小豆食之,伤人,心目不明。

又云∶凡食生肉合饮乳汁,腹中生虫。

又云∶生鹿肉合食汁,使人心痛

又云∶鹿肉不可杂及诸刺生菜食之,腹中生虫,不出三年死。

又云∶鹿肉合食鱼之,杀人。(一名。)又云∶凡铜器盛猪肉汁,经宿津入肉中,仍以羹作食杏仁粥,必杀人。

又云∶白蜜合白黍食之,伤五内,令不流。

又云∶白蜜合食枣,伤人五内。

又云∶白蜜不可合葱食之,伤人五脏

又云∶食蜜并啖生葱,反作腹痢。

又云∶食甜勿食大酢,变为血尿。

又云∶乳不可合食鱼脍,肠中生虫。

又云∶乳汁不可合饮生肉,生肠中虫。

又云∶乳汁不可合食生鱼,及成

又云∶乳不可杂水浆食之,令人吐下。

又云∶诸鸟肉及卵和合食,伤人。

神农食经》云∶生鱼合蒜食之,夺人气

千金方》云∶白苣不可共食,必作。

又云∶竹笋不可共食之,作内痔

孟诜食经》云∶竹笋不可共鲫鱼食之;使笋不消成病,不能行步。

又云∶枇杷子不可合食炙肉热面,令人发黄。

又云∶不可与面同食之,令人闷。

又云∶肉不可共猪肉食之。

《崔禹食食经》云∶食大豆屑后,啖猪肉,损人气

又云∶胡麻不可合食并蒜,令疾血脉

又云∶兰草勿合鹿肪食,令人阴痿

又云∶鹰勿合生海食,令肠中冷,阴不起。

又云∶李实不可合牛苏食之,王鳖子。

又云∶不可合蕨菜食,生蛔虫。若觉合食者,取鬼花煮汁,饮一二升即消去。(鬼花者,八月九月花耳。采以为非常之备也。)《马琬食经》云∶猪肉菜食之,夺人气

《食经》云∶鹿并煮,食之杀人。

《朱思简食经》云∶鲫鱼鹿肉生食之,筋急怒。

养生要集》云∶凡饮食相和失味者,虽云无损,不如不犯。膳有熊白,不宜以鱼羹送之,失味。

有膳鱼脍,不宜食鸡肉羹送之,失味。

芥子合鱼脍食之,失味。

炙肉汁着浆清食之,有臊气,失味。

捣蒜齑不宜着椒食之,苦失味。

青州枣合白蜜食之,失味,戟人咽喉

酢浆粥和食之,失味。

酢枣食饮之,失味。

食乳以鱼送之,失味。

膳有鱼脍,不宜以兔羹送之,失味。

膳有乳,不宜以鱼肉送之,失味。

芥子食之,失味。

大豆小豆食之,失味。

菘子芜荑食之,失味。

大豆小麦食之,失味。

合荷食之,失味。

芸苔大芥食之,失味。

薤合食之,失味。

大芥水苏食之,失味。

合小食之,失味。

膳有糯食酢及酢菹食之,失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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