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癃津液别篇第三十六
张云。五液者。阴精之总称也。本篇以溺、汗、泣、唾、水。故名曰五。宣明五气篇曰。五脏化液。心为汗。
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为五液。决气篇曰。精、气、津、液、血、脉。其辨有六。又道家曰。
涕、唾、精、津、汗、血、液。其名则七。皆无非五液之属耳。志云。水谷所生之津液。各走其道。别而为五。
如五道癃闭。则为水胀。五别者。为汗、为溺、为唾、为泪、为髓。五癃者。液不渗于脑而下流。阴阳气道不通。四海闭塞。三焦不泻。而津液不化。水谷留于下焦。不得渗于膀胱。则水溢而为水胀。因以名篇。上章论气胀之因。此章论水胀之因。得其因则知所以治矣。简案、本篇末云。此津液五别之顺逆也。甲乙载本篇文。
为溺与气
马云。天寒则腠理闭。内之气与湿俱不行。其水下留于膀胱。则为前溺与后气耳。
各走其道
张云。五常四海。各因经以受水谷之气味。故津液随化而各走其道。
其流而不行者
甲乙。流、作留。张云。周流于血脉之间。而不散行于外。注于脏腑。益于精髓而为之液。志云。流者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灌精而濡空窍者也。
聚沫则痛
张云。或为寒邪所感。则液凝留于肌肉之间。故汁沫聚而为痛。简案、与周痹同义。
为溺其气
张云。腠理闭密。则气不外泄。故气化为水。水必就下。故留于膀胱。然水则气也。水聚则气生。气化则水注。故为溺与气。志云。气者膀胱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而出者为溺。藏于膀胱者。
(止)
肾为之主外
张云。此二节言津液之为涕泣也。心总五脏六腑。为精神之主。故耳目肺肝脾肾。皆听命于心。是以耳之听。目之视。无不由乎心也。肺朝百脉而主治节。故为心之相。肝主谋虑决断。故为心之将。
脾主肌肉而护养脏腑。故为心之卫。肾主骨而成立其形体。故为心之主外也。
(止)
泣出矣
甲乙。与肺、作急肺。似是。泣、作涎。张云。心为脏腑之主。故五脏之系。
皆入于心。心之总系。复上贯于肺。通于喉而息由以出。故心悲则系急而肺叶举。液即随之而上溢。然心系与肺。本不常举。故有乍上乍下。当其气举而上。则为咳为泣也。凡人之泣甚而继以嗽者。正以气并于上。而奔遏于肺耳。按、口问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主也。目者。宗脉之所聚也。上液之道也。口鼻者。气之门户也。
故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摇则宗脉感。液道通。故涕泣出焉。
(止)
故唾出
张云。此津液之为唾也。虫为湿热所化。常居肠中。胃热则消谷中空。虫行就食。故或上或下。动作于肠胃之间。充郭者。纵满之谓。肠郭则胃缓。胃缓则气逆上行。涎随而溢。故多唾也。按、宣明五气篇曰。肾为唾而出曰胃为唾。是胃之与肾。皆主为唾。盖土郁之唾在胃。水泛之唾在肾也。
和合而为膏者
膏、诸本作高。但赵府本吴本同此。马云。当作膏。张直改作膏。注云。此津液之为精髓也。膏、脂膏也。简案、志以高字释之。义不通。
阴阳不和
(止)
甲乙。虚故、作虚则。腰背、作腰脊。张云。阴阳不和。则精气俱病。气病则不摄。精病则不守。精气不相统摄。故液溢于下。而流泄于阴窍。精髓皆减。输泄过度。则真阴日虚。故为腰痛胫等病。此劳瘵之所由作也。
(止)
为水胀
下泻诸本作不泻。此字误。当改。张云。此津液之为水胀也。三焦为决渎之官。
膀胱为津液之腑。气不化则水不行。所以三焦不能泻。膀胱不能渗而肿胀也。知病所由。故治此皆当以气化为主。试观水潦为灾。使非太阳照临。则阴凝终不能散。泥泞终不能干。能知此义。则知阴阳气化之道矣。
张云。阴阳和。则五液皆精而充实于内。阴阳不和。则五精皆泄而流溢于外。
此其所谓逆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