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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总诀治法


一二日可发表而散.三四日宜和解而痊.五六日便实.方可议下.七八日不愈.又复.日传二经.病名两感.经传六日.应无不痊.太阳无汗麻黄为最.太阳有汗.桂枝为先.小柴胡为少阳之要领.大柴胡阳明之秘坚.至三阴则难拘定法.或可温而可下.宜数变以曲全生意.或可方而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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