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治第十
按此条证。寒气壅闭。即大黄附子汤所主。宜称之实。而言为虚寒者。虚。犹虚烦之虚。非虚衰之虚。盖指无形之寒气。对水饮结聚有形之寒而言也。(虚烦义。宜参伤寒论述义。栀子豉汤条。)又程氏注稍不了。
病者腹满。按之不痛为虚。
按四十八难曰。痒者为虚。痛者为实。外痛内快。为外实内虚。内痛外快。为内实外虚。杨玄操注曰。轻手按之则痛。为外实。病浅故也。重手按之则快。为内虚。病深故也。重手按之则痛。为内实。病深故也。轻手按之则快。为外虚。病浅故也。凡人病按之则痛者。皆为实。按之则快者。皆为虚也。难经本为有痛立言。而玄操注。亦与此条相发。
又按阳明篇曰。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其意正与本条互发。以见证虽似可下。其白苔者。邪未结实。黄苔者。始为热实。乃黑苔之为实。可以知也。且此条。示以按腹知虚实。以验舌辨寒热。而后宜议攻下矣。要之诊察之大法。莫不可从此条而扩充焉。
寸口脉弦者。(巢源。作寸口脉双弦。则胁下拘急。其人涩涩而寒。)
夫中寒家喜欠。
按中字。金鉴为平声读。其他诸注。皆为去声读。盖此中寒家。言素禀阴脏。动易感寒者。然则二说并存为佳。
又程氏谓寒郁于肺经而为热者。似欠稳当。灵口问篇曰。阳引而上。阴引而下。阴阳相引。故数欠。又曰。阳气和利。满于心出于鼻。故为嚏。辨脉法曰。客气内入。嚏而出之。
病腹满。发热十日。(本草浓朴条。图经引云。又浓朴七物汤。主腹痛胀满。按此与千金同误。)
按弟子村田精一曰。此方。与白虎汤。及加人参加桂二汤。桃花汤。并用粳米。而其煮法。不云至几升。盖是以米熟为度。不必期至几升者。恐非有脱文。浓朴麻黄汤。煮小麦熟去滓。亦是一辙。此可以备一说。仍存之。
浓朴三物汤方(本草浓朴条。图经云。张仲景治杂病。浓朴三物汤。主腹胀脉数。浓朴半斤。方后。有腹中转动。更服。不动勿服十字。)
腹满不减。
伤寒补亡论曰。减不足言者。言不甚减也。论言。太阳发汗不彻。不足言。与此同意。俗语所谓不济事者。是也。
心胸中大寒痛。
按出见有头足上下。句上。上声。下。去声。尤氏以出见有头足。为阴凝成象。腹中虫物。乘之而动。谓蜀椒干姜。
温中下虫。误甚。
按此条证。固属寒实。故大黄附辛。相合成剂。性味融和。自为温利之用。如附子泻心汤。则其证表寒里热。
故别煮附子。而功则各奏。故同是附子大黄并用。而立方之趣。迥乎不均。徐氏说未确切。盖温利之剂实以桂枝加大黄汤。及此汤为祖。而温脾等诸汤。皆莫不胚胎于此二方矣。
赤丸方
寒疝绕脐痛。(沉紧。类聚。亦作沉弦。)
按素问经脉别论。真虚 心。厥气留薄。发为白汗。(阴阳别论。魄汗。辑义误写作白汗。又生气通天论。魄汗未尽。魄白音通。)
乌头煎方(宋本外台熬。作炮。无去皮字。白蜜二斤。方后。上以水三升。煮乌头取二升。去乌头内蜜。
煎令水气尽云云。不可一日再服。作日止一服。不可再也。)
按程氏曰。治下焦之药味不宜多。多则气不专。此言。本于至真要大论。补下治下制以急之说。殆不免拘泥。
又按陶氏本草序例曰。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毕。以半两准一枚。千金方。治风历节。防己汤方后曰。凡用乌头。
皆去皮。熬令黑。乃堪用。不然至毒人。宜慎之。据此。宋本外台。不必是。其不 咀。岂嫌熟烂相和乎。
本草。图经云。崔氏。治寒疝心腹胁引痛。诸药不可近者。蜜煎乌头主之。以乌头五枚大者。去芒角及皮。四破。
以白蜜一斤。煎令透润。取出焙干。捣筛。又以熟蜜丸。冷盐汤吞下二十丸如梧子。永除。又法。用煎乌头蜜汁。以桂枝汤五合解之。饮三合。不知加五合。其知者如醉。以为中病。
按乌头煎证。寒气专盛于里。此条证。表里俱寒壅。是所以有须于桂枝。灸刺诸药不能治。是言病势之剧。套法不能得治。不言灸刺诸药之误措。徐氏以为是或攻其内。或攻外。邪气牵制不服。似欠稳贴。(辑义徐注。为阳所客。客字。宜作容字。)
乌头桂枝汤方(宋本外台。秋乌头。实中大者。十枚。去皮。生用。一方五枚。)
按此方证。最属急剧。治以单捷为妙。桂枝汤。外台引。作单桂汁。盖仲景旧面。其出五味方者。疑后人误据千金乌头汤(详出后。)所私搀。注家皆仍原文为说。觉未当。(周氏意似单桂汁。然语意不了。且其解欠妥。仍不录。又按外台。于此方后。注云范汪方同。今检宋本。大书作范汪方云。而直接桂枝汤。仍知其举桂枝汤者。是范汪方文。而非出仲景也。)
圣惠。治寒疝腹中痛。手足逆冷。身体疼痛。针灸诸药。所不能任者。宜服乌头散方。川乌头。(大者十枚。)
枝枝(二两) 上件药。捣细罗为散。每服二钱。以水一中盏。入生姜半分。煎至五分。次入蜜半合。更煎三两沸令熟。每以食前和滓。温服之。
圣济。治心腹卒胀痛。桂心丸。桂二两。乌头一两。为末。炼蜜和丸。
其脉数而紧乃弦。
按魏氏以此条脉。为寒疝寒热杂合之候。其说似精。犹不如尤氏以为寒疝阴盛之为优。然此条。该寒实诸证而为结。盖不特言寒疝也。
附方
外台。乌头汤。
按此方。千金外台所载。并与前方文有异。盖本是别方。林亿等以前有五味方。省之不录也。今从外台拈出于下。曰。乌头(十五枚。炮。按千金云。要略。五枚。) 芍药(四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枚擘) 生姜(一斤○按千金。作老姜。) 桂心(六两) 上六味切。以水七升。煮五味。取三升。去滓。别取乌头。去皮四破。蜜二升。微火煎令减五六合。内汤中两三沸。去滓。服一合。日三。间食。 人三合。以如醉状为知。不知渐增。忌海藻菘菜猪肉冷水生葱。深师同。
外台。走马汤。
肘后。若唯腹大。动摇水声。皮肤黑。名曰水虫。巴豆九十枚。去皮心。杏仁六十枚。去皮尖。并熬令黄。捣和之。服如小豆大一枚。以水下为度。勿饮酒佳。
圣惠。治干霍乱。不吐不利。烦闷不知所为方。巴豆(一枚。去皮心。)上以熟水研服之。当快利三两行。即以浆水粥止。立定。
〔余述〕按本篇先叙腹满如痛者为实条。浓朴七物汤。浓朴三物汤。大柴胡汤。大承气汤四条。此其属热实者也。如首条。与腹满时减复如故条。此其属寒实者也。次叙寒疝。如腹痛脉弦而紧条。与大乌头煎。当归生姜羊肉汤。乌头桂枝汤条。皆以寒疝目之矣。如瘦人绕脐痛。与附子粳米汤。大建中汤条。亦是寒疝已。其他诸条。
如寸口脉弦者。即胁下拘急而痛。与大黄附子汤证。即虚寒从下上。此寒气聚着 胁者也。如病者痿黄证。其位虽异。亦是寒实也。如中寒家二条。即素禀阴脏。外寒易触者也。盖此三等。既非腹满。亦不寒疝。但以其属寒。仍牵联及之。且以与腹满寒疝。互相发明者已。其脉数而紧一条。即系寒实诸证之诊。以为总结矣。然则二十条者。
学人宜区类而看。如前注家。往往凑合为说。殆不免强会也。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故下。原本。有知字。宜补。)伤寒缵论曰。所谓亦微而涩。亦字从上贯下。
言浮大而按之略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见浮大中。按之略涩。方可用大承气下之。设纯见微涩。按之不实。乃属胃气虚寒。冷食停滞之候。又当从枳实理中。助胃消导之药矣。岂复为大承气证乎。○按此说似精。然尺中既微。何能兼大。故张氏于微脉。则略而不论。殊属模糊。但其云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者。是矣。然则微。亦沉滞不起之微。
非微弱之谓也。
下利不欲食者(俞本。赵本。欲。作饮。误。)
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周〕食既云宿。决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则必有痰载物。不使得下。则为喘为满。不言具见。故一吐而痰与食俱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