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忌论第五
一受孕之后,切宜忌不可食之物,非惟有感动胎气之戒,然于物理,亦有厌忌者。设或不能戒忌,非特延月难产,亦能令儿破形母损,可不戒哉。
食鸡肉糯米合食,令子生寸白虫。
食羊肝,令子生多厄。
食鲤鱼鲙及鸡子,令儿成疳多疮。
食犬肉,令子无声音。
食兔肉,令子唇缺。
食鳖肉,令子项短及损胎。
食鸭子共桑椹同食,令子倒生心寒。
食螃蟹,令子横生。
食雀肉合豆酱食之,令子面生黯黑子。
食豆酱合藿香食之,坠胎。食水浆绝产。
食雀肉,令子不耻多淫。
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食生姜,令子多指生疮。
食虾蟆、鳝鱼,令儿喑痖。
食驴骡马肉,延月难产。
如此之类,无不验者,则知圣人胎教之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