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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忌论第五


  一受孕之后,切宜忌不可食之物,非惟有感动胎气之戒,然于物理,亦有厌忌者。设或不能戒忌,非特延月难产,亦能令儿破形母损,可不戒哉。

  食鸡肉糯米合食,令子生寸白虫。

  食羊肝,令子生多厄。

  食鲤鱼鲙及鸡子,令儿成疳多疮。

  食犬肉,令子无声音。

  食兔肉,令子唇缺。

  食鳖肉,令子项短及损胎。

  食鸭子桑椹同食,令子倒生心寒

  食螃蟹,令子横生

  食肉合豆食之,令子面生黯黑子

  食豆藿香食之,坠胎。食水浆绝产

  食肉,令子不耻多淫。

  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食生姜,令子多指生疮。

  食虾蟆鳝鱼,令儿痖。

  食马肉,延月难产

  如此之类,无不验者,则知圣人胎教之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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