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石论》云∶金石凌,若有温疫热黄病,取少称一两,水和服之,即得瘥。若金玉诸石等发热,以水和称一两,上凝者服之。若病上发,少食服。若病下发,空腹服之,不可多服。大大冷,无禁忌。
今按∶《大清经》云∶一鸡子许,宜蜜水和服。又《外台方》大一两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