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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胎教第四


  (马益卿先生)

  论曰:胎教产图之书,不可谓之迂而不加信,然亦不可押犯之。方今俚俗之家,与不正之属,将息避忌,略不如仪。或药毒不消。或产于风露,无产厄而子母均安者,亦幸有之。若保胎之法,须多方豫养,方无后患。如邻家有所兴修,亦或犯其胎气,令儿破形殒命。如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如此等验,有如指掌,不可不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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