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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元立本章第五


  有泰初,有泰始,混沌一判,既见气矣。故曰泰初。既立形矣,故曰泰始。气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故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

  吴禔注云:混沌未判,则气形俱泯。混沌既判,则气形已分。既见气矣。是为太初。既立形矣,是为太始。太初者,凡有气之所本,故天得之以统元气。太始者,凡有形之所本,故地得之以统元形。天地交泰,相因为气形,生生者得所以生,化化者得所以化,品物流行,而形色名声彰矣。大哉乾元,太初之所寓也,故以万物之资始为言。至哉坤元,太始之所寓也,故以万物资生为言。惟万物资始资生于乾坤,故乾元而兆象至坤元,然后形无不成。

  有生之初,虽阳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阴为之主。

  薛左丞注:阴阳离合论曰:天覆地载,万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阴处,名曰阴中之阴。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阳予之正,阴为之主。王冰谓阳施正气,万物方生;阴为之主,群形乃立。《字说》:始而生之者天地也,育而充之者人也。

  因形移易,日改月化,坤道之代终也。

  《列子·周穆篇》尹文先生曰:因形移易,谓之化。《庄子》曰:予方篇混元曰:消息盈虚,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曰有所为,而莫见其功。《易》坤卦文言曰: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地之承天,其无成而有终也,岂迫于不得己耶。盖道之所在,万物失之则死,得之则生。有生之类,听命于此。故无成而代有终者,以道言之也。

  谓之妊,阳既受始,阴壬之也。

  壬子,谓之妊。《字说》:壬,一阳也,二阴也。阳既受始,阴壬之而谓之妊。解曰:壬,阳水之子也,位在亥子之间。阴至亥极矣,阳复受胎而谓之妊,于壬至子然后生。

  谓之胞,巳为正阳,阴包之也。  巳,正阳也,而阴能包之,阴与阳更用事故也。巳者,孟夏之月,于卦为乾,纯阳用事,故《诗》谓之正月。正月者,正阳之月也,阴方用事,而为物之主,则虽正阳,亦在所包而退听焉。

  谓之胚,未成为器,犹云坯也。

  《说文》:瓦未烧者,谓之坯。胚,妇孕一月也。《字说》:坯,未成为器,犹坯也。

  谓之胎,既食于母,为口以也。

  《说文》:胎,妇孕二月也。《字说》:元胎既食于母,为口以焉。

  若娠则以时动也。

  《字说》:女娠以时动。

  若怀则以身依之也。

  《字说》:心所怀,则身依焉,目隶焉。

  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相与流薄于一体。

  《灵枢经》曰:天之在我者德,地之在我者气,德流气薄而生者也。

  唯能顺时数,谨人事,勿动而伤,则育之道得矣。

  自一月积之至于十月,所谓时数也。保卫辅翼,防闲忌,适其宜,所谓人事也。

  观四序之运,生长收藏,代出万物,仪则咸备。而天地之气,未始或亏者,盖阴阳相养以相济也。

  阴阳离合论曰:天覆地载,万物方生。阳予之正,阴为之主,故因春生,因夏长,因秋收,因冬藏,失常则天地四塞。《庄子·天地篇》曰:流动而生物,物生成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生。

  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谬为求息之术,方且推生死于五行,蕲补养于药石,以伪胜真,以人助天,虽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寿者众矣。昔人论年老有子者,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则知气血在人,固自有量,夫岂能逃阴阳之至数哉。

  天真论帝曰:有其年已有老而有子者,何也?岐伯曰:此其天寿过度,气脉常通,而肾气有余也。此虽有子,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而天地之精气皆竭矣。注:虽老而生子,子寿亦不能过天癸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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