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4-1 职业病名单
摘自《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颁发。[(87)卫防字第60号]
一、职业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氢)
10砷化氢中毒
11氯气中毒
12二氧化硫中毒
13光气中毒
14氨中毒
15氮氧化合物中毒
16一氧化碳中毒
17二硫化碳中毒
18硫化氢中毒
20工业性氟病
21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4羰基镍中毒
25苯中毒
26甲苯中毒
27二甲苯中毒
28正己烷中毒
29汽油中毒
30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1二氯乙烷中毒
32四氯化碳中毒
33氯乙烯中毒
34三氯乙烯中毒
35氯丙烯中毒
36氯丁二烯中毒
3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
38三硝基甲苯中毒
39甲醇中毒
40酚中毒
41五氯酚中毒
42甲醛中毒
43硫酸二甲酯中毒
46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47杀虫脒中毒
48溴甲烷中毒
50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1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二、尘肺
1硅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炭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三、物理因素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局部振动病
6放射性疾病
(1)急性外照射放射病
(2)慢性外照射放射病
(3)内照射放射病
(4)放射性皮肤烧伤
四、职业性传染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五、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旋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6溃疡
7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六、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烧伤
2电旋光性眼炎
七、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八、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7焦炉工人肺癌
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九、其他职业病
1化学灼伤
2金属烟热
3职业性哮喘
4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5棉尘病
6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7牙酸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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