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发表之剂
(发者,升之、散之、汗之也。表者,对里而言也。
三阳为表,
三阴为里。而
太阳为表之表,
阳明为表之里,少阳为半表半里也。邪之伤人,先中于表,以渐而入于里,始自
太阳,以及
阳明、少阳,乃入
阴经,由
太阴、少阴以及
厥阴,
六经乃尽也。
治病者当及其在表而汗之散之,使不至于
传经入里,则病易已矣。若
表邪未尽而遂下之,则
表邪乘虚入里;或误补之,则内邪雍闭不出,变成坏证者多矣。《经》曰:善治者治
皮毛,其次治
肌肤,其次治
筋脉,其次治
六腑,其次治
五脏。治
五脏者,半死
半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