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夏月腹中痛,不恶寒,不恶热者,加黄芩、甘草以上各五分,芍药一钱,以治时热也。
白芍药、甘草相伍,即芍药甘草汤,出自《伤寒论》,原方治疗“脚挛急”。
《汤液本草》芍药条下:“《象》云:补中焦之药,得炙甘草为佐,治腹中痛。夏月腹痛,少加黄芩;如恶寒腹痛,加肉桂一钱。白芍药三钱,炙甘草一钱半,此仲景神方也。如冬月大寒腹痛,加桂二钱半……”
《伤寒论》中芍药甘草汤方芍药与甘草的剂量比为1:1,后世多用为2:1,这一用量源于李东垣?
清代医家程国彭在《医学心悟》中写道:“芍药甘草汤,止腹痛如神。脉迟为寒,加干姜;脉洪为热,加黄连。”与东垣所言同出一辙。
黄芩、甘草、芍药,再加大枣,即是《伤寒论》中治疗“自下利”的黄芩汤。显然,李东垣在这里不是用黄芩汤,而是用芍药甘草汤加黄芩。
“以治时热也”,是指腹痛无热证,而方中加黄芩,是治疗夏时之热所需。这是易水学派常用的“随时用药”法。
指在秋冬寒凉时,寒湿主时,加半夏、益智仁、草豆蔻之类温燥寒湿,与夏月加用黄芩例同。
如腹中痛,恶寒而脉弦者,是木来克土也,小建中汤主之;盖芍药味酸,于土中泻木为君。如脉沉细,腹中痛,是水来侮土,以理中汤主之;干姜辛热,于土中泻水,以为主也。如脉缓,体重节痛,腹胀自利,米谷不化,是湿胜,以平胃散主之,苍术苦辛温,泻湿为主也。
前文所述腹中痛,是在补中益气汤证的基础上出现的,治疗用补中益气汤合芍药甘草汤加减。
这一段所述腹中痛,与补中益气汤证无关,似乎有与前述腹痛鉴别之意。
这一段,以脉象鉴别方证。
临床上,很多时候,选用某一方或不可以用某一方,是由脉象来决定的。
同理,见脉沉细是理中汤证,见脉缓是平胃散证。都不是补中益气汤证。
脉,不能解决所有的辨证论治问题。但,离开脉,辨证论治也是不可能的。
对脉的神化和对脉的轻视,都是临床不可取的。
前文明确提到“脉洪大”。这是在内伤脾胃基础上阴火盛时的脉象。如果阴火不盛呢?
根据本书上卷“辨脉”的内容可以分析出,右脉大于左脉时,或脾脉独大于其他五脉时,可考虑补中益气汤证。
补中益气汤证可以兼见弦脉、兼见沉细脉、兼见缓脉,但只是在内伤脉的基础上兼见,而不可能以弦脉、沉细脉、缓脉为主脉。
实际上,方证与方证之间的鉴别,在临床上往往就表现为某一点,或脉象、或舌象、或某一主症。以小标题分隔开的一、二、三、四式的逐条罗列,往往是不符合临床的。
很显然,不顾及脉象,而以上述某一方统治以腹痛为主要表现的“消化道溃疡病”及其他病变,也是不符合中医临床的。即使是有效率达到多高,都对中医临床学无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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