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是书之成,每病各著源流一篇,便记诵也。每篇之中,无不究其原委,悉其形证,考其方治,与夫病情之变幻,病势之缓急,病体之轻重,一一推极而详言之,或有奇变百出,篇中所未之及,是在医者随时审量焉。
二、每篇正文,余所自撰,其中援引古人论说,必载明书目,如《灵枢》曰、《内经》曰之类。而古人之论,有精当不磨,篇中却不及援引,而其义又足补篇中之未逮也,则采录于每篇之后,仍各冠名目,使人晓然知谁氏之语。
三、每病必有病脉,而脉法准的,莫备于古人,故每篇之后,必于第一条先录脉法,盖欲知病必先知脉,既知脉,方可识病也。
四、书中如春温、夏热、瘟疫、眼目、咽喉、跌扑闪挫等篇,皆采取前人议论而成,各于本篇后注明,不敢掠美也。
五、一病之成,或脏腑,或六淫,要各有所因之处,因于每篇首句即为提明。如咳嗽,肺病也;霍乱,胃虚病也之类。其有兼及他因者,则于篇中分析言之,以宾主不可紊也。
六、每病既各有因,其病即隶于所因之脏腑,或所因之六淫,及内伤外感,与身形、面部之所属,阅者庶益晓然于病所由来矣。
七、脏腑,内因也,六淫,外因也。既详脏腑六淫之病,而又必立内伤外感一门者,以所属病伤于内者,并不专由脏腑,感于外者,亦不专主六淫,故必另立此一门也。
八、脏腑先后之次,则以脏腑经脉之连属为主,如肺脉注于手阳明大肠,大肠脉注于足阳明胃,胃脉注于足太阴脾,故以为次也,余悉仿此。
九、面部、身形之病,亦由脏腑六淫,然证既现于面部、身形,则必立此二门,从部位也。
十、奇经八脉,所以总持十二经,不明乎此,并不知十二经之纲维、十二经之出入。如肝藏血,其人本血病,治其肝而勿愈,必求其原于冲,冲为血海也;肺主气,其人本气病,治其肺而勿愈,必求其原于督,督为气海也。其任带跷维六经,可以类推。
十一、古人治病,温凉补泻,各有偏主。是书所引诸方,惟祈有当于病,当温则温,当凉则凉,当补则补,当泻则泻,因病用方,不敢稍存成见。
十二、导引、运功,本养生家修炼要诀,但欲长生,必先却病,其所导所运,皆属却病之法,今各附于篇末,病者遵而行之,实可佐参药力所不逮。
十三、疮疡之病,无不传染六淫而发于脏腑,虽证之未成,脉必先现,若不审此,有诊其脉而不知所由,且误认为内证而错治者,古名家内外必兼及,良有以也。
十四、跌扑闪挫,古谓之伤科,虽伤于外,必致侵及于内,有害于脏腑经络,今列为篇,庶不至临时束手,并详金疮、杖伤、诸疮、诸伤等,以类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