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不可发汗证第一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其汗。
脉浮而紧,法当身体疼痛,当以汗解。假令尺中脉迟者,不可发其汗。何以知然?此为荣气不足,血微少故也。少阴病,脉微(一作濡而微弱)。不可发其汗,无阳故也。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发汗,躁不得眠。
动气在下,不可发汗。发汗则无汗,心中大烦,骨节苦疼,目运恶寒,食即反吐,谷不得前(一云谷不消化)。
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微绝,手足逆冷,欲得蜷卧,不能自温。
诸脉数,动微弱,并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一云小便难,胞中干)胃燥而烦。其形相象根本异源。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不能自还。
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虚而寒栗。咳而发汗,蜷而苦满(满,一作心痛),腹中复坚。厥,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谷不得前。
诸逆发汗,微者难愈,剧者言乱,睛眩者死,命将难全。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而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续自可,一日再三发,其脉微而恶寒,此为阴阳俱虚,不可复发汗也。
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则无阳也,不可复发其汗。咽干燥者,不可发汗。
衄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必额陷,脉上促急而紧,直视而不能,不得眠。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攻其表,汗出则(一作痉,下同)
冬时发其汗,必吐利,口中烂,生疮。
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胀满。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不可攻其表,汗出则厥逆冷。汗出多极,发其汗,亦坚。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厥者后必热,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其汗,
必口伤烂赤。病患脉数,数为有热,当消谷引食。反吐者,医发其汗,阳微,膈气虚,脉则为数,数为客阳,不能消谷,胃中虚冷,故令吐也。
伤寒四、五日,其脉沉,烦而喘满,脉沉者,病为在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又自呕者,下之益烦心,懊如饥,发汗则致,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久则发咳唾。
太阳病,发其汗,因致。
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坚者,不可发其汗。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此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一本作耳目)者是为下厥上竭,为难治。
伤寒有五,皆热病之类也。同病异名,同脉异经。病虽俱伤于风,其人自有痼疾,则不得同法,其人素伤于风,因复伤于热,风热相薄,则发风温,四肢不收,头痛身热,常汗出不解,治在少阴、厥阴,不可发汗。汗出谵言独语,内烦,躁扰不得卧,善惊,目乱无精,治之复发其汗,如此者医杀之也。伤寒湿温,其人常伤于湿,因而中,湿热相薄,则发湿温。病苦两胫逆冷,腹满叉胸,头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阴,不可发汗。汗出必不能言,耳聋,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变,名曰重,如此者死医杀之也。(上二首出《医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