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子第二十一
《千金方》云∶夫婚姻生育者,人伦之本,王化之基。圣人设教备论,厥旨后生,莫能精晓,临事之日,昏尔若愚,今具述求子之法,以贻后嗣,同志之士,或可览焉。
又云∶夫欲求子者,先知夫妻本命、五行相生及与德合并本命不在子伏死墓中生者,则求子必得。若其本命五行相克及与形杀冲破并在子休死墓中生者,则求子不可得。慎无措意,纵后得者,于后方欲示人。若其相生,并遇福德者,仍者须依法如方,避乎禁忌,则所诞儿子,尽善尽美,难以具陈矣。
又云∶夫欲令儿子吉良者,交会之日当避景丁日及弦、望、朔、晦、大风、大雨、大雾、大寒、大暑、雷、电、霹雳、天地昏冥、日月无光、虹霓、地动、日月薄蚀,此时受胎,非只百倍损于父母,生子或喑、、聋、KT顽愚、癫狂、挛跋、盲眇、多病,短寿、不孝、不仁,又避火光星辰之下,神庙佛寺之中,井灶、清厕之侧,坟墓尸KT之旁,皆悉不可。
又云∶夫交会如法,则消福德,大圣善人降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调顺,所作合应,家道日隆,祥瑞竟集;若不如法,则有薄福,愚痴恶人来托胎中,令父母性行凶险,所作不成,家道日否,咎征屡至,虽生成长,国灭身亡。夫祸福之征,有如影响,此乃必然之理,何不思之。
又云∶以夜半后生气时泻精,有子皆男,必寿而贤明高爵也。(今按∶《大清经》云∶从夜半日中为生气,从日中至夜半为死气。)又云∶王相日、贵宿日尤吉。(其曰有本书。)《产经》云∶黄帝曰∶人之始生,本在于胎合阴阳也。夫合阴阳之时,必避九殃。九殃者,日中之子,生则呕逆,一也;夜半之子,天地闭塞,不喑则聋盲,二也;日蚀之子,体戚毁伤,三也;雷电之子,天怒头威,必易服狂,四也;月蚀之子,与母俱凶,五也;虹霓之子,若作不祥,六也;冬夏日至之子,生害父母,七也;弦望之子,必为乱兵风盲,八也;醉饱之子,必为病癫、疽、痔、有疮,九也。
又云∶有五观子生不祥∶月水未清,一观也;父母有疮,二观也;丧服未除有子,三观也;温病未愈有子,身亲丧,四观也;妊身而忧恐重复惊惶,五观也。
《玉房秘诀》云∶合阴阳有七忌∶第一之忌,晦朔弦望,以合阴阳,损气,以是生子,子必刑残,宜深慎之。
第二之忌,雷风天地感动,以合阴阳,血脉涌,以是生子,子必痈肿。
第三之忌,新饮酒饱食,谷气未行,以合阴阳,腹中膨亨,小便白浊,以是生子,子必癫狂。
第四之忌,新小便,精气竭以合阴阳,经脉得涩,以是生子,必妖孽。
第五之忌,劳倦重担,志气未安,以合阴阳,筋腰苦痛,以是生子,必夭残。
第六忌,新沐浴,发肤未燥,以合阴阳,令人短气,以是生子,子必不全。
又云∶人生喑聋者,是腊目暮之子。腊暮百鬼聚会,终夜不息,君子斋戒,小人私合阴阳,其子必喑聋。
人生癫狂,是雷电之子,四月五月大雨霹雳,君子斋戒,小人私合阴阳,有子必癫狂。
人生为虎野狼所食者,重服之子,孝子戴麻,不食肉,君子羸顿,小人私合阴阳,有子必为虎野狼所合。
人生溺死者,父母过藏胞于铜器中,覆以铜器,埋于阴垣下,入地七尺,名曰童子裹,溺死水中。
又云∶大风之子多病,雷电之子狂癫,大醉之子必痴狂,劳倦之子必夭伤,月经之子兵亡,黄昏之子多变,人定之子不暗则聋,日入之子口舌不祥,日中之子癫病,晡时之子自毁伤。
又云∶素女曰∶求子法自有常体,清心远虑,安定其襟袍,垂虚斋戒,以妇人月经后三日,夜半之后,鸡鸣之前,嬉戏令女盛(咸,或本)动,乃往从之,适其道理,同其快乐,却身施泻,下精,欲得去玉门入半寸,不尔过子宫,千翼。勿过远至麦齿,远则过子门,不入子户。若依道术,有有子贤良而老寿也。
又云∶彭祖曰∶求子之法,当蓄养精气,勿数施舍,以妇人月事断绝,洁净三五日而交有子,则男听明才智,老寿高贵,生女清贤,配贵人。
又云∶常向晨之际,以御阴阳,利身便躯,精光益张,生子富长命。
又云∶素女曰∶夫人合阴阳,当避禁忌,常乘生气,无不老寿。若夫妇俱老,虽生化有子,皆不寿也。
又云∶男女满百岁,生子亦不寿,八十男可御十五、十八女,则生子不犯禁忌,皆寿老。
女子五十得少夫,亦有子。
又云∶妇人怀子未满三月以成子,取男子冠缨烧之,以取灰,以酒尽服之,生子富贵明达,秘之秘之。
又云∶妇人无子,令妇人左手持小豆二七枚,右手扶男子阴头纳女阴中,左手纳豆着口中,女自男阴同入,闻男阴精下,女仍当咽豆,有效,万全不失一也。
洞玄子云∶几欲求子,候女之月经断后,则交接之。一日三日为男,四日五日为女,五日以后,徒损精力,终无益也。交接泄精之时,候女快来,须与一时同泄,泄必须尽。先令女正面仰卧,端心一意,闭目内想,受精气。故老子曰∶夜半得子为上寿,夜半前得子为中寿,夜半后得子下寿。
又云∶凡女子怀孕之后,须行善事,勿视恶色,勿听恶语,省淫欲,勿咒咀,勿骂詈,勿惊恐,勿劳倦,勿妄语,勿忧愁,勿食生冷醋滑热食,勿乘车马,勿登,勿临深,勿下,勿急行,勿服饵,勿针灸。皆须端心正念,常听经书,遂令男女如是,聪明智慧,忠真贞良,所谓胎教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