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气篇第五十二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所论不止卫气。止有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一句。今以名篇者。揭卫气之为要耳。
五脏者
(止)
亭亭淳淳乎
甲乙作其气内循于五脏。马云。人有五脏。精神魂魄。赖之以藏。人有六腑。水谷等物。赖之以化。六腑为表。其气内连于五脏。而外则络于支节。人有三焦。宗气积于上焦。营气出于中焦。卫气出于下焦。下焦之气。升于中焦。以达于上焦。而生此卫气。卫气阳性悍。行于皮肤分肉之间。乃浮而在外者也。故曰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营卫生会篇云卫在脉外)中焦之气。降于下焦而生此营气。营气阴性精专。随宗气以行于经隧之中。故曰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营在脉中)卫气昼行于阳经。
夜行于阴经。营气由肺经以行于十二经。阴阳相随。外内相贯。如环无端。营运不息。亭亭乎何其理之高且虚也。淳淳乎何其理之浑且微也。张云。亭、释名曰停也。淳、广韵曰清也。享亭淳淳乎。言停集虽多而不乱也。
志云。合天地之亭毒。乃阴阳之化淳。亭亭淳淳。孰能穷之。简案、前西域传。注。水止曰亭。庄子则阳篇疏。
淳淳、流动貌。志以老子亭毒。及其民淳淳释之。恐非也。
(止)
无惑于天下
甲乙。六腑、作六经。无契字。石、作实。(王志亦作实)张云。街、犹道也。契、合也。绍、继也。门户出入之要地也。六腑主表。皆属阳经。知六腑往来之气街者。可以解其结聚。凡脉络之相合相继。自表自内。皆得其要。故曰契绍于门户。石、犹实也。
标本、本末也。知本知末。则虽天下之广。何所不知。故可无惑于天下。马云。能知六腑之气。往来有街。(气有往来之街见下文非足阳明胃经之气街)必能知所解所结所契所绍之门户也。(契者合也绍者继也)志云。知六腑之气街。则知血气之结于脉内者。解而通之。脉内之血气。与脉外之气血。相合相继而行。则知出于气街之门户矣。简案、甲乙为是。解结、绍、契、诸注。未明晰。
(止)
目也
马云。足太阳膀胱经之本。在于足外跟以上五寸中。即附阳穴。(附阳本在外踝上三寸今曰跟上五寸则踝下至跟有二寸而踝上又三寸则当是附阳穴也)其标在于两络命门。命门者目也。即睛明穴。睛明左右有二。故曰两络。(按本经根结篇言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命门者目也)志云。标者、犹树之梢秒。绝而出于络外之径路也。本者、犹木之根干。经脉之血气。从此而出也。
(止)
耳也
甲乙注千金云。窗笼者。耳前上下脉。以手按之动者是也。马云。足少阳胆经之本在窍阴之间。(足第四指端去爪甲如韭叶)标在窗笼之前。窗笼者耳也。即听宫穴。(根结篇同)
(止)
两脉也
千金无上字。三寸作二寸。马云。足少阴肾经之本。在内踝下上三寸中。即交信穴。其标在于背肾俞穴。与舌下两脉。据根结篇。当是廉泉穴也。(根结篇云少阴起于涌泉结于廉泉)张云。内踝下上三寸。中踝下一寸。照、海也。踝上二寸。复溜、交信也。简案、据千金内踝下二寸。考甲乙等无穴。疑是下字衍。三寸作二寸为是。复溜、交信。并在内踝上二寸。止隔一条筋。踝上三寸亦无穴。
(止)
在背也
马云。足厥阴肝经之本。在行间上五寸。所疑是中封穴。标在背之肝俞穴。
(止)
颊挟颃颡也
甲乙颊上有上字。无挟字。注云。九卷云。标在人迎。颊上挟颃颡。马云。足阳明胃经之本在厉兑。标在人迎颊挟颃颡也。(根结篇云阳明根于厉兑结于颡大颡大者钳耳也)张云。
厉兑、在足次趾端。人迎、在颊下挟结喉旁也。志云。颃颡者。鼻之上窍。以收洞涕者也。
(止)
舌本也
马云。足太阴脾经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疑是三阴交穴。标在背之脾。与舌本廉泉穴也。(根结篇云太阴根于隐白结于太仓)张云。中封足厥阴经穴。前上四寸之中。当是三阴交也。背、即脾。舌本、舌根也。
手太阳之本
(止)
一寸也
甲乙注千金云。命门在心上一寸。千金原文。一寸作三寸。马云。手太阳小肠经之本。在手外踝之后。(疑养老穴)标在命门之上一寸。(疑是督脉经命门上即十三椎悬枢)张云。命门之上一寸。当是睛明穴上一寸。盖睛明为手足太阳之会也。简案、马以命门为十四椎。非。
手少阳之本
(止)
外也
马云。手少阳三焦经之本。在手小指之四指间上二寸。(当是腋门穴)标在耳后之上角。(当是丝竹空)张云。耳后上角。当是角孙穴。下外。当是丝竹空也。
手阳明之本
(止)
合钳上也
马云。手阳明大肠经之本。在肘骨中。(当是曲池穴)上至别阳。标在颜下。合于钳上。(疑是胃经头维穴)张云。别阳义未详。手阳明上挟鼻孔。故标在颜下。颜、额庭也。钳上即根结篇。钳耳之义。谓脉由足阳明大迎之次。夹耳之两旁也。
手太阴之本
(止)
腋内动也
马云。手太阴肺经之本。在寸口之中。即太渊穴。标在腋内动脉。即中府穴。张云。腋内动脉。天府穴也。
手少阴之本
(止)
背也
马云。手少阴心经之本。在锐骨之端。即神门穴。标在背之心俞穴。
手心主之本
(止)
下三寸也
甲乙无二寸中三字。马云。手心主。即手厥阴心包络经之本。在掌后两筋之间。即内关穴。标在腋下三寸。即天池穴。简案、一下字恐剩文。
凡候此若
(止)
引而起之
甲乙。石、作实。马云。石当作实。张云。此诸经之标本上下。各有所候。
在下为本。本虚则厥。元阳下衰也。下盛则热。邪热在下也。在上为标。上虚则眩。清阳不升也。上盛则热痛。
邪火上炽也。石、实也。绝而止之。谓实者可泻。当决结其根而止其病也。引而起之。谓虚者宜补。当导助其气而振其衰也。
请言气街
(止)
胫气有街
马云。首节帝言知六腑之气街者。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故以四街言之。(本经动输篇有四俗即此是也)街者路也。张云。此四街者。乃胸腹头胫之气。所聚所行之道路。故谓之气街。上文言各经有标本。此下言诸部有气聚之所也。
故气在头者
(止)
踝上以下
张云。诸髓者。皆属于脑。乃至高之气所聚。此头之气街也。胸之两旁为膺。气在胸之前者止之膺。谓阳明少阴经分也。胸之后者在背俞。谓自十一椎膈膜之上。足太阳经诸脏之俞。
皆为胸之气街也。腹之背俞。谓自十一椎膈膜以下。太阳经诸脏之皆是也。其行于前者则冲脉。并少阴之经。
行于腹与脐之左右动脉。即肓俞、天枢等穴。皆为腹之气街也。止之于气街。谓足阳明经穴。即气冲也。承山足太阳经穴。以及踝之上下。亦皆足之气街也。志云。止、尽也。止之于脑者。言头气之街。络脉尽于脑也。
简案、志注。非。
取此者
(止)
予之
诸本在九、作在久。此本误。当改。甲乙作久存之。马云。凡取此四街。宜用以九针论第七之毫针。必先按其处。而为时既久。其气应手。乃以针刺之。志云。毫针微细之针。取气之出于皮毛者也。按之在久者。候气之至也。
所治者
(止)
难已也
甲乙。治、作刺。积下无痛字。张云。凡此者。皆四街所治之病。又若以新感之积。知痛而可移者。乃血气所及。无固结之形也。故治之易已。若其不痛。及坚硬如石不动者。其积结已深。
此非毫针能治矣。志云。曰暴曰新。非久积也。谓血气之偕行而各有所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