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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伏邪外发须辨六经形证


伤寒绪论曰∶初发病时,头项痛腰脊强恶寒足太阳也;发热面赤恶风手太阳也∶目疼、鼻干不得卧足阳明也∶蒸热而渴,手阳明也;胸胁满痛、口苦足少阳也∶耳聋,及病寒热往来手少阳也;腹满、自利而吐,足太阴也;口干、津不到咽,手太阴也;脉沉细、口燥渴,足少阴也;舌干、不得卧手太阴也;耳聋囊缩、不知人事,足厥阴也;烦满厥逆,手厥阴也。

医略曰∶太阳之脉上连风府,循腰脊,故头项痛腰脊强阳明之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少阳之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耳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嗌干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囊缩。凡外感病,无论暴感伏气,或由外而入内,则由三阳而传入三阴∶或由内而达外,则由三阴而外出三阳六经各有见证,即各有界限可凭。治病者指其见证,即可知其病之浅深。问其前见何证,今见何证,即可知病之传变。伤寒如此,温病何独不热。

素问热病论、仲景伤寒论均以此立法,圣人复起,莫此易也。近贤叶氏,始有伤寒六经温病三焦之论,谓出河间。其实温热病之法,至河间始详;至温病三焦之论,河间并无此说,其书具在,可复按也。厥后吴鞠通着温病条辨,遂专主三焦,废六经而不论。殊不知人身经络,有内外浅深之别,而不欲使上下之截然不通也。其上焦篇提纲云∶凡温病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试观温邪初发者,其果悉见上焦肺经之见证乎,即或见上焦之证,其果中下焦能丝毫无病乎?鞠通苟虚心诊视,应亦自知其说之不可通矣。况伤寒温热,为病不同,而六经之见证则同;用药不同,而六经之立法则同。治温病者,乌可舍六经而不讲者哉。

附录医悟

表证发热恶寒,身痛,四肢拘急、喘。

太阳经证头痛项脊强、脉浮、脉伏。

阳明经证目痛鼻干唇焦漱水不欲咽尺寸俱长。

阳经耳聋胸满胁痛目眩口苦苔滑、脉弦。

表里呕吐寒热往来头汗盗汗

太阴经证∶腹微满、脉沉实、自利。

阴经∶口燥咽干而渴、咽痛下利清水、目不明。

厥阴经证少腹满囊缩舌卷厥逆消渴

太阳腑证∶口渴、溺赤

阳明腑证∶潮热、谵语、狂乱、不得眠自汗手足汗、便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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