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度篇第十四
诸本无篇字。
伯高曰
(止)
脉度定矣
志云。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于木干也。
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
张云。此言欲知脉度者。必先求骨度以察其详也。众人者。众人之常度也。常人之长。多以七尺五寸为率。如经水篇岐伯云。八尺之士。周礼考工记亦曰。人长八尺。乃指伟人之度而言。皆古黍尺数也。黍尺一尺。得今曲尺八寸。志云。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
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
张云。平脐周遭曰腰。志云。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简案、平脐周遭无骨。此盖谓腰髋骨之周遭。
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
马云。此言仰人之骨度。盖纵而数之也。颅、头颅也。颅之皮生发。发所覆者即颅也。张云。发所覆者。谓发际也。前发际为额颅。后发际以下为项。前自颅。后至项。长一尺二寸。图翼云。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
发以下至颐
男子终折
男诸本作君。当改。甲乙作君子参折。注云。一作三。又作终。马云。言士君子之面部。
三停齐等。可以始中终而三折之也。众人未必然耳。张云。终、终始也。折、折衷也。言上文之约数虽如此。
然人有大小不同。故君子当约其终始。而因人以折衷之。此虽指头胸为言。则下部亦然矣。简案、据甲乙马三停之解。似是。
张云。舌根之下。肺之上系。屈曲外凸者为结喉。膺上横骨为巨骨。巨骨上陷中为缺盆。图翼云。即天突穴处。
缺盆以下
(止)
肺小
张云。KT一名鸠尾。一名尾翳。蔽心骨也。缺盆之下。鸠尾之上。是为胸。
肺脏所居。故胸大则肺亦大。胸小则肺亦小也。
KT以下至天枢
张云。天枢在脐旁二寸。足阳明经穴。自KT之下。脐之上。是为中焦。胃之所居。故上腹长大者。胃亦大。上腹短小者。胃亦小也。图翼云。天枢足阳明穴名。在脐旁。此指平脐而言。
简案、至真要大论云。半、所谓天枢也。王注。身之半。正谓脐中也。
张云。横骨阴毛中曲骨也。自天枢下至横骨。是为下焦。回肠所居也。故小腹长大者。回肠亦大。小腹短狭者。回肠亦小也。
横骨长六寸半
(止)
长一尺八寸
张云。横骨横长六寸半。一曰七寸半。廉、隅际也。内辅、膝间内侧大骨也。亦曰辅骨。
三寸半
张云。此言辅骨之上下隅也。
马云。足跟前两旁起骨为踝。在外为外踝骨。在内为内踝骨。李时珍云。踝足螺蛳骨也。志云。内辅内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
膝以下至跗属
图翼云。、腿湾也。跗、足面也。膝在前。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
故骨横
(止)
不及
张云。凡上文所言。皆中人之度。其有大者过之。小者不及也。下文同法。
角以下至柱骨
张云。此下言侧人之纵度也。角、头侧大骨耳上高角也。柱骨、肩骨之上颈项之根也。
行腋中不见者
张云。此自柱骨下通腋中。隐伏不见之处。
张云。胁下尽处。短小之肋。是为季胁。季、小也。
张云。足股曰髀。髀上外侧骨缝曰枢。此运动之机也志云。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
耳后当完骨
张云。此言耳后之横度也。耳后高骨曰完骨。足少阳穴名。入发际四分左右。相去广九寸。
志云。从耳以至于脑后也。广、横阔也。
耳前当耳门
(止)
广六寸半
张云。此言仰人之横度也。耳门者。即手太阳听宫之分。目下高骨为颧。
两髀之间。言两股之中横骨两头尽处也。图翼云。横骨两头之处。俗名髀缝。七寸。甲乙作九寸半。注云。九墟作七寸。
肩至肘
张云。肩、肩端也。臂之中节曰肘。
肘至腕
张云。臂掌之节曰腕。
项发以下至背骨
背、甲乙作脊。二寸半作三寸半。马云。此言伏人之骨度也。张云。项发、项后发际也。背骨、除项骨之外。以第一节大椎骨为言也。
膂骨以下
(止)
分之七
甲乙。膂、作脊。四分分之一。作四分分之七奇分之一。张云。膂骨、脊骨也。
项脊骨共二十四椎。内除项骨三节。膂骨自大椎而下至尾。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各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即一寸四分一厘也。故上之七节。共长九寸八分七厘。其有余不尽之奇分。皆在下部诸节也。简案、本节详论上七节之度数。而不及八节以下。考神应经云。中七椎。每椎一寸六分一厘。十四椎与脐平。共二尺一寸一分四厘。
(图翼作一尺一寸二分七厘是)下七椎。每椎一寸二分六厘。(图翼云共八寸八分二厘总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
此众人骨之度也
简案、计其大概。伏人八尺二寸五分。仰人七尺五寸。侧人七尺一寸。
是故
(止)
多气也
甲乙。气下有乃经之长短五字。张云。此结首节而言。因骨度以辨经络。乃可察其血气之盛衰也。简案、此一节与骨度不相涉。疑是他篇错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