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邪在上焦。则吐而不利。邪在下焦。则利而不吐。邪在中焦。
则既吐且利。以饮食不节。寒热不调。清浊相干。阴阳乖隔。遂成霍乱轻者止曰吐利。
重者挥霍撩乱。名曰霍乱。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又利也。复更发热也。
发热头痛。身疼恶寒者。本是伤寒。因邪入里。伤于脾胃。上吐下利。令为霍乱。利止里和。复更发热者。还是伤寒。必汗出而解。
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微为亡阳。涩为亡血。伤寒脉微涩。则本是霍乱。吐利亡阳亡血。吐利止。伤寒之邪未已。还是伤寒。却四五日邪传阴经之时。里虚遇邪。必作自利。本呕者。邪甚于上。
又利者。邪甚于下。先霍乱。里气太虚。又伤寒之邪。再传为吐利。是重虚也。故为不治。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利为虚。不利为实。欲大便而反失气。里气热也。
此属阳明便必硬也。十三日愈者。伤寒六日。传遍三阴三阳后六日再传经尽。则阴阳之气和。大邪之气去而愈也。
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下利后。亡津液。当便硬。能食为胃和。必自愈。不能食者为未和。到后经中。为复过一经。言七日后再经也。颇能食者。胃气方和。过一日当愈。不愈者。暴热使之能食。非阳明气和也。
恶寒脉微而利者。阳虚阴胜也。利止则津液内竭。故云亡血。金匮玉函曰。水竭则无血。与四逆汤。温经助阳。加人参。生津液益血。
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头痛发热。则邪自风寒而来。中焦为寒热相半之分。邪稍高者居阳分。则为热。热多欲饮水者。与五苓散以散之。邪稍下者。居阴分。则为寒。寒多不用水者。与理中丸温之。
理中丸方第一百零六
人参(甘温)甘草(炙甘平)白术(甘温)干姜(辛热以上各三两)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服。夜二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根据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
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加减法。
内经曰。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甘补之。人参白术甘草之甘。以缓脾气调中。
后加减法。
脾虚肾气动者。脐上筑动。内经曰。甘者令人中满。术甘壅补。桂泄奔豚。是相易也。
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
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
下多者。用术以去湿。悸加茯苓以导气。
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
津液不足则渴。术甘以缓之。
里虚则痛。加人参以补之。
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
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
胃虚则气壅腹满。甘令人中满。是去术也。附子之辛。以补阳散壅。
吐利止。里和也。身痛不休。表未解也。与桂枝汤小和之。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
上吐下利。里虚汗出。发热恶寒表未解也。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阳虚阴胜也。与四逆汤助阳退阴。
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吐利亡津液。则小盒饭少。小便复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阳气大虚也。脉微为亡阳。若无外热。但内寒。下利清谷。为纯阴。此以外热为阳未绝。犹可与四逆汤救之。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吐已下断。津液内竭。则不当汗出。汗出者不当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
脉微欲绝者。阳气大虚。阴气独胜也。若纯与阳药。恐阴为格拒。或呕或躁。不得复入也。与通脉四逆汤。加猪胆汁。胆苦入心而通脉。胆寒补肝而和阴。引置汤药。不被格拒。内经曰。微者汗之。甚者从之。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