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狂篇第二十二
诸本无篇字。
目
(止)
下为内
马云。、眼角也。目外决于面者为锐。(俗云外眼角)在内近鼻者为内。(俗云内眼角)眼之上胞属于外。眼之下胞属于内也。志云。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上为外。下为内者。乃太阳阳明之气。主于上下之目也。简案、此节与癫狂不相涉。必是古经残文。
癫疾始生
(止)
张云。先不乐。神志将乱也。头重痛。视举目赤。厥气上行也。甚作极已而烦心。躁急不宁也。此皆癫疾将作之兆。颜、天庭也。候之于颜。邪色必见于此也。当取手太阳支正、小海。手阳明偏历、温溜。手太阴太渊、列缺等穴。泻去邪血。必待其血色变而后止针也。甲乙。视上有直字。
血甚作极已而烦心
诸本作血变而止。癫疾始作。当改。
引口啼呼
(止)
血变而止
张云。引口者。牵引歪斜也。或为啼呼。或为喘悸。当候于手阳明太阳二经。
察病所在而刺之。穴如前。强、坚强也。左右牵引。病多在络。故左强者当攻右。右强者当攻左。必候其血变而止。此缪刺之法也。
诸本阴下有手字。下太阳。吴本作手太阴。非。张云。足太阳之委阳、飞阳、仆参、金门。
足阳明三里、解溪。足太阴隐白、公孙等穴皆主之。手阳明经穴同前。
置其血于瓠壶之中
(止)
骨也
志云。瓠壶、葫芦也。致其血于壶中。发时而血独动者。气相感召也。
如厥气搏于手太阴太阳。则血于壶中独动。感天气太阳之运动也。不动者。病入于地水之中。故当灸骨二十壮。经云。陷下则灸之。此疾陷于足太阳太阴。故当灸足太阳之骨。马云。骨穴名长强。
齿诸分肉
(止)
不治
甲乙。、作颔。居、作倨。马云。、苦感切。旧释以为饥黄起行。今此篇与杂病篇有曰痛当有定所。想颔与可通用。屈原赋离骚云。长颔亦何伤。又可总称。张云。之释义云饥而面黄色。乃与经旨不相合。动输篇言。自脑出下客主人。则此当在脑之下。鬓之前。客主人之上。其即鬓骨之上。两太阳之间为也。骨癫疾者。病深在骨也。其齿诸穴分肉之间。皆邪气壅闭。故为胀满。形则羸。唯骨独居。汗出于外。烦闷于内。已为危证。若呕多沃沫。气泄于下者。尤为脾肾俱败。必不可治。
志云。、叶坎。面也。分肉溪谷也。溪谷属骨。骨居者。骨肉不相亲也。简案、、马与甲乙符为是。考工记。矩之直者为倨。骨倨即强直之义。当从甲乙。
身倦挛急大
甲乙作身卷挛急脉大。简案、马张并云。其脉急大。甲乙为是。
(止)
不治
张云。暴仆、猝倒也。纵、弛纵也。治此者。如脉胀满。则尽刺之以出其血。如脉不满。
则灸足太阳经。挟项之天柱、大杼穴。又灸足少阳经之带脉穴。此穴相去于腰计三寸许。诸分肉。本输谓诸经分肉之间。及四肢之输。凡胀纵之所。皆当取也。王氏证治准绳云□气下泄。
则自肾间正气虚脱于下。故死。癫发如狂者。由心之阳不胜阴气之逆。神明散乱。阳气暴绝。故如狂。犹灯将灭而明也。
狂始生
(止)
甲乙。始上有之字。苦怒作善怒。张云。神不足则悲。魂伤则狂妄不精。志伤则喜忘其前言。肝乘脾则苦怒。血不足则善恐、皆得之忧而且饥。致伤脏气也。取手太阴之太渊、列缺。手阳明之偏历、温溜。足太阴之隐白、公孙。足阳明之三里、解溪等穴。并可治之。必候其血色变而止针也。
狂始发
马云。上节言始生。而此曰始发。则病已成而发也。
舌下少阴
张云。手阳明太阳太阴经穴。俱如前。舌下者。任脉之廉泉也。少阴者。心经之神门、少冲也。简案、手太阳上文不言取之。张偶误耳。舌下少阴。盖谓足少阴廉泉穴。
不盛释之也
甲乙。盛下有者字。马云。如不盛。则释之而不取也。张云。当释之无论也。
狂言惊
甲乙。言、作喜。是。
少气之所生也
张云。气衰则神怯。所以妄见妄闻而惊呼也。
两
狂者多食
(止)
不发于外者
张云。多食见鬼。善暗笑者。以大善伤神所致。难经曰。脱阳者见鬼。
脱阴者目盲也。志云。不发于外者。冷笑而无声也。心气虚故冷笑。心气实则大笑矣。
未应如此者
张云。谓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节之见证也。
简案、此穴属厥阴肝经。见本输篇。而甲乙诸书。未有言及动脉者。唯外台云。横向胫二寸。当脉中是也。
以法取之
马云。如前置血于瓠之中。而验之也。张云。如不已。则当照前五节求法以取之。
灸骨二十壮
甲乙作灸骨二十壮。骨者、尾屈也。志云。骨乃督脉之所循。督脉与肝脉会于头项。故灸骨。引厥阴之脉气。复从下散也。
(止)
取井经也
张云。风感于外。厥气内逆。是为风逆。身漯漯、皮毛寒栗也。唏然、时寒气咽。
抽息而噤也。饥则烦。饱则变动不宁。风邪逆于内也。手太阴表里。肺与大肠也。足少阴、肾也。足阳明、胃也。清、寒冷也。取荥取井取经。即指四经诸穴为言。漯、音磊。唏、音希。志云。风淫未疾。故暴肿。四肢漯漯。寒湿也。唏然、寒兢貌。乃风动水寒之气。而见此证也。简案、漯漯盖漯之义。水攒聚貌。见木华海赋。此状四肢暴肿也。张注杂病篇。唇漯漯然。云肿起貌是也。下文身漯漯亦同。唏、盖唏嘘之唏。唏嘘又惧貌。故状寒栗也。
足暴清
(止)
温则泻之
甲乙。烦、作。无小字。诸本缓作暖。当改。张云。足暴清、暴冷也。胸若将裂。肠若刀切。懊痛楚也。烦不能食。气逆于中也。脉大小皆涩。邪逆于经也。如身体温暖。则当取足少阴以泻之。身体清冷。则当取足阳明以补之。按、足少阴则涌泉、然谷。足阳明则厉兑、内庭、解溪、丰隆。
皆主厥逆。简案、胸若将裂。肠若将以刀切之。乃胀之甚故也。甲乙为是。
下胸二胁
(止)
立快者是也
甲乙。二胁、作三肋间。动手间有应字。张云。下胸二胁。谓胸之下左右二胁之间也。盖即足厥阴之章门、期门。令病患咳。其脉动而应手者。是其穴也。又当取之背。以手按之。其病立快者。乃其当刺之处。盖足太阳经。肺膈之间也。志云。胸下二胁。乃手太阴中府、云门之动脉处。简案、胸下二字。若以为中府、云门。则不稳当焉。
内闭不得溲
(止)
以长针
张云。此下四节。皆言厥逆兼证也。内闭不得溲者。病在水脏。故当刺足少阴经之涌泉、筑宾。足太阳经之委阳、飞扬、仆参、金门等穴。上即督脉尾骨之上。穴名长强。刺以长针。
第八针也。
(止)
动者之经也
张云。太阴脾经。取隐白、公孙。阳明胃经。取三里、解溪。厥阴肝经。取章门、期门。甚则兼少阴、阳明而取之。动者之经。谓察其所病之经而刺之。以上二节。甲乙载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篇中。
(止)
补足少阴
马云。身漯漯然而无所拘束。言吸吸然而无所接续。张云。身漯漯、寒栗也。言吸吸、气怯也。此皆精虚不能化气。故当补足少阴肾经。志云气不则体重。
(止)
去血络也
志云。短气者。气上而短。故息短而不能连属。若有动作。则气更消索矣。张云。
此亦气虚也。故宜补肾。但察有血络。则当去之。按此二节。皆属气虚。不补手太阴而补足少阴者。阳根于阴。
气化于精也。治必求本。于此可见。用针用药。其道皆然。简案、以上六节。马志并为指癫狂而言。非也。风逆以下三节。张以为厥逆之兼证。然以甲乙推之。各章异义。亦不必癫狂厥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