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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太阳病脉证篇


 在表在外,病各不同,麻黄桂枝汤亦各判,请彙集而参观之。太阳之病,皮肤为表,肌腠为外。外证未解,肌中之气为邪所伤,其脉因见浮弱者,当以甘温之药,资助肌腠之气血从汗而解,宜桂枝汤

 此一节,言桂枝汤为解外之剂也。

 张令韶曰:自此以下十五节,言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汤有麻黄桂枝之各异也。

 韵伯曰:桂枝温能散寒,甘能益气生血,辛能发散外邪。故麻黄、青龙,凡发汗剂咸用之,惟桂枝汤不可用麻黄,而麻黄汤不可无桂枝也。何也?桂枝为汗药中冲和之品,若邪在皮毛,则皮毛实而无汗,故主麻黄以直达之,令无汗者有汗而解。若邪在肌肉,则肌肉实而皮毛反虚而自汗故不主麻黄之径走于表,止佐以姜、枣、甘、芍调和气血,从肌肉而出皮毛,令有汗者复汗而解。二方之不同如此。令人不知二方之旨,以桂枝汤中风,以麻黄汤伤寒,失之远矣。

 在表之邪未解,尚见太阳头项强痛等病,医者误下之,犹幸里气未夺,反上逆与表邪交错于胸中,而为微喘者,表未解故也。盖肌也表也。气原相通,邪从表而入肌,亦从肌而出表,故仍用桂枝厚朴杏仁汤主之。盖杏仁降气厚朴宽胸,方中加此二味,令表邪交错者,从肌腠出于皮毛而解矣。按时人往往于肌表二字认不清,所以终身愦愦

 此一节,言表邪未解者,不可下,若误下之,仍宜用桂枝加味,令其从肌以出表。

 桂枝加厚朴杏子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  厚朴二两,炙,去皮  杏仁五十枚

 上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在外之邪未解,尚见太阳头项强痛等病,须知其为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治之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此一节,言误下后还用桂枝汤救外证之逆。次男元犀按:桂枝汤本为解肌误下后邪未陷者,仍用此方。若已陷者,当审何逆,从其变而治之。然则外证未解,救误如此,而内证未除者,救之当何如?师故举一隅以示人焉。

 未汗遽下之,既以桂枝汤为救误之法;先汗而复下之,亦藉桂枝汤为补救之资。太阳病,先以麻黄汤发汗,既汗而犹不解,正宜以桂枝汤继之。而竟不用桂枝汤而复下之,此粗工泥守先汗后下之法,不知及脉理故也。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此一节,言先汗后下,察其脉浮病不解者,仍宜用桂枝汤以解外也。言外见麻黄汤后继以桂枝汤为正法也。

 请再以表病用麻黄汤之法而言:太阳病,脉浮紧,是麻黄证的脉;无汗发热,身疼痛,是麻黄证的证。医者不知用麻黄汤,至八日当阳主气之期,九日当少阳主气之期不解,表证仍在,此虽为日已久,还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若服前药已,吸见表邪 得汗出而微除,而三阳之阳热内盛,阳盛阴虚,故其人阳盛而发烦,阴虚而日暝,剧者必逼血上行而为出而经络之热随乃解。所以然者,以太阳主巨阳这气,阳明主悍热之气,少阳主相火之气,三阳合併而为热。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此一节,言病在太阳阳明、少阳之气化,合併为热之治法也。但言发热不言恶寒者,主太阳之标阳而言也。

 三阳气盛,汗之而不解者,既可使其从而解矣。而太阳本经之热,亦有自而解之证。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不因发汗而其热自能从而解者,其病比上条三阳合併稍轻而易愈。盖血之与汗,异名同类。不得汗,必得血;不从汗解,而从解。此与热结膀胱血自下者,同一局也。

 此一节,言不因三阳之气盛,不用麻黄之发汗,而太阳标阳之热,若得则无不解矣。

 男按:发热无汗,则热郁于骨,热极络伤。阴络伤,血并冲任而出,则为吐血阳络伤,血并督脉而出,则为衄血。此督脉太阳同起目内眦,循络肾,太阳之标热借督脉为出路而解也。

 二阳并病,缘太阳初得病时,当发其汗,汗先出不通彻,因转属阳明,故谓之并病。夫既属阳明,则水穀之汗相续不绝,肌表中进自见其微汗出,若果不恶寒,则太阳之证已罢可以议下矣。若太阳恶寒之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治之逆。必须发汗,为治之顺。如此当知有小发汗、更发汗二法。可小发汗为偏于阳明在经之证。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即面色有热色之象,为阳明之气鬱在表,当以小发汗之剂解之;解之而不尽者,仍以药气熏之,中病则已。若太阳经气俱病之重证发汗不彻,不足言,仅为阳气鬱不得越。缘前此当发太阳之汗而不汗,热邪无从外出,其人内扰不安而烦躁,此烦躁由于不汗所致,与大青龙证之烦躁同例。邪无定位,不知痛处,腹中、四肝皆阳明之所主,太阳之病邪并之,或乍在腹中,或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定位,呼出为阳,呼入为阴,阳明之气不相交,故其人短气,然其人所以短气者,但坐,以汗出不彻以致阴阳之气不交,出入不利故也,更发其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滞涩不流利,故知其汗液不通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病并于阳明也。

 庞安常拟补麻黄汤,喻嘉言拟桂枝加葛根汤。二方俱隔靴搔痒。

 病出汗不彻,且有小发、更发之法,况其为应汗不汗乎?然亦有法虽当汗,而独取尺脉为凭,为法外之法。脉浮数者,必发热,法当汗出而愈,若误下之,虽幸其邪尚未陷,而无如气被伤而身重,血被伤而心悸者,盖卫气营血外循行于经络之间,而肺卫心营内取资乎水穀之气,今下后为阳明水穀之气不充,不可发汗,当听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尺为阴而主里,此里阴之虚,慎勿乱药,唯糜粥自养,渐复胃阴。又依《内经》之说,月廓满则气血实、肌肉内坚,预告病人勿幸速效。须俟谷气充,天时旺,则表里之气实,而津液自和,便自汗出而愈。此法外之法也。

 此一节,言汗乃血液,血液少者不可汗也。

 由此法而推之,脉浮数之外更有脉浮紧之证。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麻黄汤发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其然?以营者水穀之精气也,和调于五脏,洒陈于六腑,乃能入之于脉。今尺中迟,乃知中焦营气不足,血液虚少,不能入于脉故也。前云脉浮数,因误治而虚其阴,尚可勿药而俟其自愈。今则浮紧之脉,不易出汗,阴气本虚,不因误治所致,又不能俟其自复而作汗。若云先补后散、补散兼用,更为亡语。吾观虚人于未病时,服人参地黄等药无数,尚且未见大效,岂邪盛无汗之际,得之即能补虚而不助邪乎?是必无之理也。当于本原处而求其治则得矣。

 此一节承上节而续言脉浮紧之证,以见血液少者不可发汗。言外见虽发之而亦不能作汗也。 二者,于尺中之脉,既知其不可,即便知其可矣。凡脉浮而紧,其尺中不迟者,病在表,而营不虚也,可以发汗,宜麻黄汤径发之,不必他虑也。脉浮而数,其尺中不微者,为里不虚也,可以发汗,宜麻黄汤径发之,又不必他虑也。

 此一节,承上文两节之意而申言之。

 上言营、言里而诊于尺中者,以营为阴也。营阴而卫阳和合而循行于肌表。今请再言卫气:病人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本和,然营气和者,而竟有常自汗之让奈何?盖因卫外之卫气不谐,以卫气之虚,不能共营气和谐故尔。盖卫为阳,营为阴,阴阳贵乎和合。今营自和而卫不能与之和谐,以致营自行于脉中、卫自行于脉外,两不相合,如夫妇之不调治者。当乘其汗正出时,与桂枝汤啜粥,是阳不足者温之以气,食入于阴,气长于阳。既汗复发其汗,则阳气振作,营卫因之以和,则汗不复出而愈,宜桂枝汤

 此一节,因上文营气不足而复及于卫气也。

 病人脏腑无他病,惟有定时发热,因有定时自汗出,每热则汗出,与无热而常自汗出者不同。而推其所以不愈者,即《内经》所谓阴虚者阳必凑之,故少气,时热而汗出,此卫气因阳热之凑而不和也。治者先于其未发热之时发其汗,欲从汗以泄其阳热,并以啜粥,遵《内经》精胜而邪却之旨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上节卫气不和,乃卫气不与营气相和;此节言卫气不和,乃卫气之自不和也。

 张令韶云:此二节言桂枝汤能和营卫而发汗,亦能和营卫而止汗也。韵伯云:一属阳虚,皆令自汗,但以无热、有热别之,以常汗出、时汗出辨之,总以桂枝汤啜热粥汗之。

 前言邪从解,一在八九日三阳热盛,服麻黄汤之后而解也;一在太阳本经热盛,亦有不服麻黄汤可以自而解也。然二者皆于后而解,亦有后而不解者,不可不知。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者,其点滴不成流,虽表邪未解,仍以麻黄汤主之。俾元府通,乃止。不得以衄家不可发汗为辞,谓汗后有额止陷,脉紧,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之变也。然彼为虚脱,此为盛盈,彼此判然。且衄家是素之家,为内因;此是有因而致,为外因

 此一节。又补言后邪不解之症也,然邪解而脉微,邪不解而脉浮,以此为辨。

 以上两言得而解,又言得而仍不解,大旨以汗之与血异名同类,不从汗解,必从解。既而不成者,又当从汗而解之,言之详矣,然证又当以头痛为提纲,以头为诸阳之会督脉太阳同起于目内眦邪热盛则起于督脉而为也。然头痛病在上也,而察其病机则在于下:一曰大便,一曰小便。若伤寒大便六日,六经之气已周七日又值太阳主气之期,头痛有热者,热盛于里,而上乘于头,与承气汤,上承热气于下,以泄其里热。其头痛有热而小便清者,知热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以麻黄汤泄其表热。此一表一里之证,俱见头痛。若头痛不已者,势必逼血上行而为,此可于未之前,以头痛而预定之也。然犹有言之耒尽者,病在表者固宜麻黄汤,至于病在肌腠,其邪热肌腠而入经络头痛亦必作,宜以桂枝汤于未备之前而解之。

 此一节以“头痛者必”五字为主,而言在里、在表、在经之不同,欲学者一隅而三反也。

 总而言之,桂枝麻黄功用甚广,而桂枝汤更有泛应曲当之妙。伤寒麻黄汤以发汗,服后汗出身凉为表邪已解,至半日许复发热而烦,是表邪解而肌邪未解也。又诊其脉不见桂枝之浮弱,仍见麻黄证之浮数者,知非麻黄证未罢,乃肌腠之邪不解,动君火之气而为烦所致。麻黄汤不可治烦,可更易麻黄汤,而用啜粥调和之法以发其汗,宜桂枝汤主之,解肌以止烦。

 此一节总结十五节。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汤有麻黄桂枝之各异,而申言桂枝之用更宏也。

 韵伯云:桂枝汤本治烦,服后外热不解而内热更甚,故曰反烦;麻黄证本不烦,服汤汗出,外热初解,而内热又发,故曰复烦。凡曰麻黄汤主之、桂枝汤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汤不解,仍与桂枝汤;汗解后复发烦,更用桂枝汤者,活法也。服麻黄汤复烦,可更用桂枝;服桂枝汤复烦者,不得更用麻黄。旦麻黄脉证,但可用桂枝汤更汗,不可先用桂枝汤发汗,此又活法中定法矣。

 汗、吐、下三者,攻邪之法也。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用之得当,则邪去而病已。若汗、吐、下用之太过,为亡津液,而且有亡阳之患。虽其汗、吐、下之证仍在,不可复行汗、吐、下之法,姑慢服药,侯其阴阳之气自和者,邪气亦退,必自愈。

 此一节,言汗、吐、下三法不可误用。张令韶云:以下十三节皆所以发明首节之义,以见汗、吐、下之不可误施有如此也。

 大下之后,复发汗,以致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用利小便之药治之。姑俟其津回,得小便利,则阴阳和,而表里之症必皆自愈。

 此一节,言汗下逆施,重亡津液也。

 下之后,复发汗,则气虚于外,不能熏肤充身,故必振寒血虚于内,不能营行经脉,故脉微细。所以然者,以误施汗下,内外气血俱虚故也。

 男无犀按:此言倒施下、汗之误。病在外当汗解,而反下之,伤阴液于内,故脉微细;复发汗,又虚阳气于外,故身振寒。此为内外俱虚,阴阳将竭,视上节病较重。2653

 下之后,复发汗,亡其阳气。昼日为阳,阳虚欲援同气之救助而不可得,故烦躁不得眠;夜为阴,阴盛则相安于阴分而安静。其于不呕,不渴,知其非传里之热邪;其于无表证,知非表不解之烦躁也。脉沉微,气虚于里也;身无大热者,阳虚于表也。此际不急复其阳,则阳气先绝而不可救,以干姜附子汤主之。

 此一节,言汢、下之后亡其阳气也。

 干姜附子汤

 干姜一两(炮)  附子一枚(破八片炮)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发汗后,邪已淨矣,而身犹疼痛,为血虚无以营身。且其脉沉迟者,沉则不浮,不浮则非表邪矣;迟则不数紧,不数紧则非表邪之疼痛矣。以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俾血运则痛愈。

 此一节,言汗后亡其阴血也。

 桂枝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四两  生姜四两(切)  甘草二两(炙)  人参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二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温服,余依桂枝汤法。

 且汗、吐、下不如法而误施之,既已增病,亦恐伤五脏之气。先以热邪乘肺言之:盖太阳之气与肺金相合而主皮毛。若麻黄证标阳盛者,竟用桂枝汤啜粥以促其汗,发汗后,切不可更行桂枝汤,何也?桂枝之热虽能令其汗出,而不能除麻黄本证之喘,究竟汗为热汗,而麻黄本证之汗未尝出也。无大热者,热盛于内,上乘于肺,而外热反轻也,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取石膏止植树热逼之汗,仍用麻黄出本证未出之汗也。

 此一节,言发汗不解,邪乘于肺而为肺热证也。张令韶云:自此以下五节,因误施汗、吐、下致伤五脏之气也。韵伯云:温病风温,仲景无方,疑即此方也。按氏此说,虽非正解,亦姑存之,以备参考。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麻黄四两(去节)  杏仁五十个(去皮尖)  甘草二两(炙)  石膏半斤碎(棉裹)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以伤其必气言之,发汗过多,虚其心液,其人叉手自复冒于心,外有所卫而安也。心下悸,欲得按者,内有所依而愈安也,桂枝甘草汤主之。

 桂枝甘草汤

 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以伤其肾气言之,发汗过多之后,肾阳虚则水邪挟水气而上冲,故其人脐下悸者,欲作奔豚。然犹欲作而尚未作也,当先其时以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后而伤其肾气也。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茯苓半斤  桂枝四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五枚(

 上四味,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作甘澜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内,以杓扬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取用之。

 以伤其脾气言之,发汗后,外邪已解,而腹胀满者,盖以汗虽出于营卫,突禀中焦水穀之气以成。今发汗伤其中气,致中虚不能运行升降,乃生胀满,以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之。

 此一节,主发汗而伤其脾气也。

 同学周镜园云:太阳发汗,所以外通阳气,内和阴气。发汗不如法,致太阳之寒内合太阴之湿,故腹胀满之病作矣。

 厚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

 厚朴半斤(炙去皮)  生姜半斤(切)  半夏半升(洗)  甘草二两(炙)  人参一两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以伤其肝气言之,伤寒,若吐,若下后,中气伤矣。心下为脾之部位,土虚而风木乘之,故逆满,气上冲胸,即厥阴之为病。气上撞心是也;起则头眩,即《内经》所谓诸风掉眩皆属于木是也。脉沉紧,肝之脉也。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经脉空虚而风木动摇之象也。《金匮》知肝之病,当先实脾,却是不易之法,以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此一节,言吐、下而伤其肝气也。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

 茯苓四两  桂枝三两  白术二两  甘草二两(炙)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且也虚人不宜发汗,汗之则为虚虚。发汗后,病应解而不解,不应恶寒而反恶寒者,以其人本虚故也。虚则宜补,补正即所以袪邪,以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此一节,言误发虚人之汗,另立一补救法也。

 芍药甘草附子汤

 芍药三两  甘草三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三服。

 虚人发汗且为虚虚,汗而又下,便入阴而危证矣。太阳病发汗,病不解,若下之,而病仍不解,忽增出烦躁之证者,以太阳底面即是少阴。汗伤心液,下伤肾液,少阴之阴阳水火离隔所致也。以茯苓四逆汤主之。

 此一节,言虚人误施汗下,恐少阴水火之气因之离隔而难治。烦者阳不得遇阴,躁者阴不得遇阳也。

 茯苓四逆汤

 茯苓四两  人参二两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两(炙)  干姜一两半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要之病变虽多,不外虚实两证。凡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发汗扣不惟不恶寒,而且但见其热者,实也。盖因发汗,以致胃燥而为实热之证。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甚矣!温补凉泻之不可泥也。

 此一节总结上文数节之意。言虚证固多,而实证亦复不少。而又提出:“胃气”二字,补出调胃承气汤一方,其旨微矣。

 太阳病从微盛而转属:阳微则转属少阴为虚证,以太阳与少阴相表里也;阳盛则转属阳明实证,以太阳阳明递相传也。

 存津液为治伤寒之要。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阳明水穀之津竭矣。故胃中干,土燥于中,心不交肾则烦;肾不能交心则躁不得眠,即《内经》所谓胃不和卧不安者是也。欲得饮水者,人身津液为水之类,内水耗竭,欲得外水以自救,只宜少少与饮之,令胃得水而不干,斯气润而和则愈;切不可误与五苓散。若脉浮,小便不利,乃脾气不能转输,而胃之津液不行也。微热,乃在表之邪未解也;消渴者,饮入而消,热甚于里故也。以脉浮在表而微热,以脾不转输,故小便不利消渴。与五苓散,能布散水气,可以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后胃之津液有干竭与不行之分别也。“太阳病”至“胃气和则愈”言津液干竭。“若脉浮”至末言“津液不行”,当作两截看。

 张令韶云:合下四节,皆论发汗后烦渴证也。

 五苓散

 猪苓十八铢(去皮) 泽泻一两六铢  白术十八铢  茯苓十八铢  桂枝半两

 上五味为末,以白饮和服方寸匙,日三服,多饮暖水,汗出愈。钱天来云:汉之一两即今二钱七分也。汪苓云:古云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二十四铢为一两也。

 胃干之烦渴,当以五苓散为禁剂矣。而审系脾不转输为渴,虽无微热小便不利症,而治以五苓散则一也。发汗之后,表邪亦已,邪已则脉当缓。今脉不缓而浮数,以汗为中焦水穀之气所化,汗伤中气,则变其冲和之象也。烦渴者,汗伤中气,脾不转输而水津不能布散也,以五苓散主之。盖以五苓散降而能升,山泽通气之谓也。通即转输而布散之,不专在下行而渗泄也。

 上节言汗后邪未解而烦渴,此节言邪既解而烦渴也。

 何以言之?盖汗有血液之汗,有水津之汗,如伤寒,汗出而渴者,水津之汗也。汗出而脾虚津液不能上输而致渴,以五苓散主之;若汗出而不渴者,血液之汗也,心主血脉,以茯苓甘草汤主之。方中茯苓桂枝以保心气甘草生姜调和经脉

 此一节上二句申明上文两节之义,言水津之汗也;下二句补出血液之汗,另出方治。

 茯苓甘草汤

 茯苓二两  桂枝二两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三两(切)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且五苓散不特自内输布其水津也,而亦治表里证之水逆。如中风发热六日,是六经已尽,七日而又来复于太阳,而其发热不解而烦,谓之表证。而何以又谓之有表里证?以渴欲饮水为里证,合而言之,名为表里证也。盖风为阳邪,阳热甚则渴,不关于发汗亡津液所致也。《内经》云:饮入于胃,流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今脾不能散精归肺,以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谓水逆于中土而不散也。以五苓散主之,助脾气以转输。

 此一节,言五苓散之治水逆

 近注以太阳为表为标,膀胱为里为本,此证名为犯本,又名为表里传,反多歧节,与本论之旨不合。

 至于血液之汗主于心,上言主以茯苓甘草汤,尚未尽其量。医师未持病人之脉时,只见病人叉手自复冒其心,其心下悸喜按明矣。而医师因行教试之法,令病人作咳,而病人竟不咳者,此必两耳聋而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阳气不充于胸中,故手叉自冒;精气不充于两耳,故耳聋无闻阳气精气非一亦非二也。汗后交虚病故如此,岂茯苓甘草汤所可胜任哉?

 此一节,言血液之汗发之太过,致伤心肾之气,非茯苓甘草汤所能治也。

 后学周宗超按:正气虚之耳聋,与少阳邪盛之耳聋,分别在“手自冒心”。

 其与五苓证相似而不同者奈何?发汗后,肺气已虚。若饮水多,则饮冷伤肺必作喘;以水灌之,则形寒伤肺亦作喘。此册五苓所能治哉?此一节,言汗后伤肺,五苓散不可以溷施。

 更有与五苓证之水逆相似者,尤不可溷。发大汗之后,水药不得入口,以汗本于阳明水穀之气而成。今以大汗伤之,则胃气大虚,不能司纳如此,此为治之之逆。若不知而更发其汗,则胃虚阳败,中气不守,上下俱脱,必令吐下不止。此与五苓证之水逆何涉哉?

 此一节,言发汗的胃虚水药不入之证,与五苓散大不相涉。

 自“未持脉”至此,共三节,以反掉笔为结尾,故不必出方。然读仲景书,须于无字中求字,无方处索方,方可谓之能读。

 少阴君火居上,少阴肾水居下,而中土为之交通。若发汗、吐、下后,上中下三焦为之伤。是以上焦君火不能下交于肾;下焦肾水不能 上交于心。火独居上,阳不遇阴,故心虚而烦,胃络不和,故不得眠,若剧者,不得眠之盛。必反复颠倒,烦之极,自见其心中不爽快而懊侬,以栀子豉汤主之。以栀子入心而下交于肾,豆豉入肾而上交于心,水火交而诸证自愈。若少气者,为中气虚而不能交运于上下,以栀子甘草豉汤主之。即《内经》所谓交阴阳者,必和其中也。若呕者,为热气搏结不散而上逆,以栀子生姜豉汤主之。取生姜之散以止呕也。

 此一节,言汗、吐、下伤其三焦之气,以致少阴之水火不交也。张令韶云:自此以下六节,论栀子豉汤之证,有热,有寒,有虚,有实之不同。

 栀子豉汤

 栀子十四枚()  香豉四合(棉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得二升半,纳,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为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二张以吐下后虚烦,无复吐之理。此因瓜蒂散香豉而误传也。

 栀子生姜豉汤

 栀子十四枚()  生姜五两  香豉四合(棉裹)

 上三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生姜,取二升半,纳,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栀子甘草豉汤方 栀子十四枚()  甘草二两(炙)  香豉四合(棉裹)

 上三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甘草,取二升半,纳,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发汗,若下之,其热宜从汗下而解矣。而竟不解为烦热,且烦不解,留于胸中而窒塞不通者,以栀子豉汤主之。盖以胸中太阳之里,阳明之表,其窒塞因烦热所致,必令烦热止而窒塞自通矣。

 此一节,言栀子豉汤不特交通上下,而且能调和中气也。

 按:此证最多,须当切记。

 伤寒五日至六日,六经已周,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知太阳之里、阳明之表搏结,俱未欲解也,以栀子豉汤主之。

 此一节,言栀子豉汤不特升降上下,而亦能和解表里也。

 伤寒下后,多属虚寒,然亦有邪热留于心腹胃而为实热证者。热乘于心,则心恶热而烦;热陷于腹,则腹不通而满,热留于胃,则胃不和而卧起不安者,以栀子厚朴汤主之。取枳实之平胃,厚朴运脾,合栀子之止烦以统治之也。

 此一节,言栀子豉汤能清伤寒下后之馀热也。

 按:此证最多,又当切记。

 栀子厚朴枳实汤

 栀子十四枚()  厚朴四两(炙去皮)  枳实四枚(水浸炙令黄)

 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伤寒中有栀子证,医者不知用栀子汤,反以丸药大下之,则丸缓留于中而陷于脾矣。身身热不去,此太阴脾土本脏之热发于形身也。微烦者,以脾为至阴,内居中土,上焦之阳不得内归于中土也。此热在上而寒在中,以栀子干姜汤主之。此一节,言下后脾气虚寒,栀子又宜配以干姜温脾也。

 男按:栀子性寒,干姜性热,二者相反,何以同用之?而不知心病而烦,非栀子不能清之;脾病生寒,非干姜不能温之。有是病则用是药,有何不可?且豆豉栀子,坎离交姤之义也;干姜栀子,火土相生之义也。

 栀子干姜汤

 栀子十四枚()  干姜二两

 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凡用栀子汤,若病人旧微溏者,为脾气虚寒之体,病则不能化热,必现出虚寒之证,不可与服之。

 此一节,言栀子虽能止烦清热,然苦寒之性却与虚寒之体不宜,故结此叮咛。

 男元犀按:栀子下禀寒水之精,上结君火之实,既能起水阴之气而滋于上,复能导火热之气而行于下,故以上诸证,仲师用之为君。然唯生用之,真性尚存。今人相沿炒黑,则反为死灰无用之物矣。

 虚人不可发汗,汗后变证无常。兹先言太阳太阳发汗,其热当解,今汗出不解,正气虚也。其人仍发热,徒虚正气,而热仍在也。汗为心液,心液亡则心下悸。夫津液者,和合而为膏,上补益于脑髓。今津液不足,则脑为之不满,而头为之眩。身者,脾之所主,今脾气因过汗而虚,不外行于肌肉,则身无所主持而瞤动。眩之极,动之甚,其振振动摇不能撑持而欲擗地之状者,以真武汤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过汗之变,而立一救治方也。

 张令韶云:此章凡八节,皆言虚者不可汗也

 真武汤

 茯苓三两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切)  白术二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汗之不可轻发,必于未发之先,审察辨别而预断其不可。咽喉三阴经脉所循之处。考脾足太阴之脉,挟咽;肾足少阴之脉,循喉咙;肝足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后。三阴精血虚少,不能上溢而乾燥者,不可发汗。或误发之,命将难全,亦不必再论变证也。

 自此以下,皆承上文而言不可发汗而发之之变证也。

 素有淋病,名曰淋家,其津液久虚,不可发汗,更走其津液。若发汗,则津液竭于外而血动于内,干及于胞中,必患便血。何以言之?《内经》云:膀胱者,津液藏焉。又曰:膀胱者,胞之室。是胞为血海,居于膀胱之外,而包膀胱,虽藏血、藏津液有别,而气自相通。参乍太阳热结膀胱血自下证,则恍然悟矣。淋家病,为膀胱气化不能行于皮毛津液但从下走而为淋。膀胱已枯,若再发其汗,必动胞中之血,非谓便血膀胱出也。

 (节)

 疮家久失脓血,则充肤热肉之血虚矣,虽身疼痛,患太阳之表病,亦不可以麻黄汤发其汗,发汗必更内伤筋脉,血不荣筋,则强急而为痉矣。

 (节)

 血从阳经督脉而出者为。汗为血液,凡素患衄血之人,名曰衄家三阳经血俱虚,故不可发汗,汗出则重亡其阴,必额上陷脉紧急,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所以然者,以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上额交巅;阳明之脉,起于鼻,交中,旁纳太阳之脉;少阳之脉,起于目锐眦。三经互相贯通,俱在于额上、鼻目之间。三阳之血不荣于脉,故额上陷、脉紧急也;三阳之血不贯于目,故目直视不能眴也;阴血虚少,则卫气不能行于阴,故不得眠也。此三阳之危证也。

 (节)

 血从阴经并冲、任而出,为吐为下,多则为脱。凡一切脱血之人,名曰亡血家,血属阴,亡血亡阴,故不可发汗,若发其汗,是阴亡而阳无所附,阳从外脱,其人则寒栗振。《内经》云:涩则无血,厥而且寒,是也。 (节)

 平素患汗病之人,名曰汗家心主血汗为心液,患此病之人,其心虚血少可知。若重发其汗,则心主之神气无所依,必恍惚心乱,且心主之神气虚不能下交于肾,而肾气亦孤,故小便已,而前阴管之中亦疼,与禹馀粮丸。愚按:本方失传,王日休补方用禹馀粮赤石脂、生梓皮各三两,赤小豆半升,共为末,丸弹子大,以水二升,煮取一升,早暮各一服。然亦不过利水之品,毫无深义。

 (节)

 不特亡血不可发汗,即素寒者亦不可发汗。病人有素寒,复发其汗,汗乃中焦之汁,发汗更虚其中焦阳气,其胃中必泠,且胃无阳热之化,则阴类之虫顿生,故必吐蛔。他若胃热吐蛔,又不在此例矣。

 张令韶云:本论逐节之后,必结胃气一条,以见不特吐下伤其胃气,即汗亦伤胃气也。治伤寒者,慎勿伤其胃焉,斯可矣。

 病气在外,本当发汗,从外而解,而复从内以下之,此为治之逆也;若先发汗,外邪未尽,复从内入,因而下之,治不为逆。病气在内,本当先下之,从内而解,而反从外以汗之,为治之逆;若先下之,内邪未尽,势欲从外而出,因其势而汗之,治亦不为逆。

 张令韶云:此章凡六节,前四节言病气正气之出入以为出入,正气亦随病气内外而为内外也。或从内解,或从外解,或救其里,或救其表,不可逆也。五节言阴阳和,正气之出入复其常,病气亦随之而解矣。末节言太阳之气随营卫之行于脉外而行于脉中也。

 太阳伤寒,医者误下之,因误下正气内陷,续得下利清穀不止,虽明知一身疼痛,为属表者,而此时不睱兼顾,急当救里救里之后,审其身疼痛,知表证之未解,兼审其清便自调者,知里证之全瘳,于是复筹所急,曰急当救表。救里四逆汤,以复其阳;救表宜桂枝汤,以解其肌。生阳复,肌腠解,表里和矣。

 此一节反应上文先下而后汗之意,以见下之而表里俱虚,又当救里救表,不必拘于先下而复汗之说也。

 太阳病发热头痛,病在表,则脉宜浮而反沉,此正气内虚也。若既汗之不差,其身体疼痛,仍然不罢,须知其表热为外发之假阳,脉沉为内伏之里阴。当凭脉以救其里,宜四逆汤。《内经》云:太阳本寒而标热。此证见标证之发热,不见本证之恶寒,以本寒之气沉于内,外无恶寒而内有真寒也。

 此一节,言病在表而得里脉,又当救其里,不必如上文之身疼痛,而止救其表也。

 太阳之气外行于三阳而从表,内行于三阴而从里。今表证而得里脉,恐沉必兼微,即《易》所谓履霜坚至之义也。

 太阳病,当先发汗,今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汗下失度,致表里俱虚,阴阳不相交接,其人因致首如有所覆戴之象,而为冒,此阴虚于下而戴阳于上也。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以阳加于阴,得阴气以和之,汗出表和故也。盖表里之气本相通,表和里亦和,不必复下,若审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此一节,应上文先汗而复下之之意也。

 太阳病未解,诊其脉阴尺阳寸,不偏大偏 微而俱见均停,阴阳之气旋转于中,自然变易一番,必先振栗汗出而解。若邪盛干表,其阳寸之脉,必大于阴尺,而不均停。俱使阳寸脉转微者,始与阴尺之脉停,为阳之遇阴,先汗出而解。若邪实于里,其阴尺之脉,必大于阳寸,而不均停。但使阴尺之脉转微者,始与阳寸之脉停,为阴之遇阳,下之而解。若欲下之,不得太过,只宜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一节,言汗下亦所以和阴阳也。

 太阳之为病,无不发热而汗之自出者,当求之营卫。盖人身之汗,主之者脉中之营,固之者脉外之卫。此为营气卫气之所并而弱,卫气邪风之所客而强,弱则汗不能主,强则汗不能固,邪风为害,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调和营卫气之气。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又从营卫之气出入于内外也。

 伤寒五六日,以尽一周,气值厥阴,藉其中见之少阳而转。伤寒如此,中风亦如此,其症往来寒热,少阳之象也,胸为太阳之部,胁为少阳之部,太阳不得出,少阳不得,故为苦满,“默”字从火从黑,伏明之火鬱而不伸,故其形默默。木火郁于中,致胃络不和,故不欲饮食,木火交亢,故为心烦木喜条达而上升,故喜呕。此病气则在太阳经气则值厥阴厥阴之中见,则为主之少阳也。盖少阳之气游行三焦,在脏腑之外,十一脏皆取决之,故兼或然七症:或涉于心而不涉于胃,则胸中烦而不呕;或涉于阳明燥气,则渴;或涉于太阴脾气,则腹中痛;或涉于厥阴肝气,则胁下痞硬;或涉于少阴之肾气,则心下悸小便不利;或太阳藉少阳之转,已有向外之势则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又涉于太阴肺气矣。夫五脏之经输在背,主于太阳;而五脏之气由胸而出,亦司于太阳。今太阳气逆于胸而不能外出,虽不干动在内有形之脏真,而亦干动在外无形之脏气,现出各脏之症。非得少阳转之力,不能使干犯之邪向外而解,必与以小柴胡汤以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不能从胸出入,逆于胸膈之间,内干动于脏气,当藉少阳之转而外出也。

 张钱塘云:此章节凡十五节,皆论柴胡汤之证治。又云:小柴胡汤乃达太阳之气,从少阳之以外出,非解少阳也,是以有随证加减之法。士材谓柴胡乃少阳引经之药,若病在太阳,用之若早,反引贼入门。后入不察经旨,俱宗是说谬矣。

 小柴胡汤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半夏半升(洗)  人参三两  甘草三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若胸中烦而不呕者,去半夏人参,加栝实一枚;若渴,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若胁下痞鞕,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枝三两,温覆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参大枣,加五味子半升,去生姜,加干姜二两。

 上言太阳之病而值厥阴之期,厥阴中见少阳。少阳主太阳病值其主气之期而外出者,藉其之有力也。经云:少阳外主腠理,内主三焦。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血气所注。今血弱气尽,则腠理自开,太阳所受之邪气,因其气血虚而入,邪气与少阳中正之气两相击搏,俱结于少阳所部之胁下。正邪不两立则分争,正胜则热,邪胜则寒,分争则往来寒热,离合无定则休作有时,经云:少阳之上,相火主之,兹则阳明之火鬱而不伸,故其象默默默默之象为少阳专见之症。不欲饮食,为木气内鬱而胃络不和也。胃病必及脾,脏腑之膜本自相连,脾病其痛必在于下,即前所谓中痛是也。然腹中原不可以言下,今以胃邪在胃脘之高,而此痛反居其下,邪高故使呕也,用小柴胡汤,转少阳之,达太阳之气以主之。若服柴胡汤已而反渴者,是太阳之气不能从解,而转属于阳明之燥化也,以白虎加人参汤按法治之。

 上节太阳气逆胸中而动五脏之气。此言太阳气结于胁下而伤太阴阳明之气,亦当藉少阳之转而出也。

 太阳之邪不解,可以柴胡转其太阳之气内陷,不可以柴胡虚其里。得病六日,六经之气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正是七日,诊其脉迟,气虚也;浮弱,血虚也。气血俱虚,而见太阳证之恶风恶寒,当于寻常之太阳证外,另参脉息、日期而分别。且又有独见之症,曰手足温,系在太阴也。此气血俱虚,医者不知,反二三下之,虚其中气,以致不能食。而胁下为少阳之部位,其逆而不转,故无往来寒热,惟满而且痛,面目及身黄,为太阴气虚,而真色现也,虽颈项强,为太阳经气不利,而脾不转输为小便难者,是中气虚之大关键。柴胡汤乃从内达外之品,里气虚者忌用,基与柴胡汤,里气虚陷,后必下重。夫呕渴乃柴胡汤之见证,而本不渴而饮水呕者,中胃虚也。柴胡汤非中胃之药,不中与也;与之而中气愈虚,食穀者。此缘二三下之既误,不可以柴胡汤而再误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陷于太阴之地中,太阴阳明气虚,不能从外出,又非柴胡汤之所主也。

 前言服柴胡汤已而渴者,以法治之,不再用柴胡也;嗣言柴胡不中与者,戒用柴胡也。然有不可泥者。伤寒四五日,为阳虚入阴之期,身热恶风颈项强,仍在太阳之分,而不入于里阴也。胁下满,得少阳之象也。手足温者,是系在太阴。今手足温而渴者,为不涉于太阴而涉于阳明也。上言服柴胡汤已而渴者,当以阳明之法治之。此不因服柴胡汤而渴,仍宜从而治,以小柴胡汤主之。至于项强胁满、手足温等症,前言不中与,而兹特与之者,一以大下而里虚,一以大下而里虚,一以未下而里不虚也。

 此一节,承上文两节推言之。凡病气不随经气入里而为燥化,与未陷里阴,里气未虚者,无不可以小柴胡汤治之。

 太阳伤寒,值厥阴主气之期,浮分之阳脉涩,是少阳之不能外转也;沉分之阴脉弦,是厥阴木邪下于太阴,则太阴营气受伤。法当腹中急痛者,先与小建中汤,建立中焦营气,令腹痛渐愈;若不差者,与小柴胡汤主之,以转其转则邪气外达而痛愈矣。

 此一节,言太阳病厥阴主气之期,内干太阴腹痛,当行补益于内,而后转于外也。

 按:原法腹痛小柴胡汤黄芩白芍

 小建中汤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六两  甘草二两,炙  胶饴一升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七升,先煮五味取三升,去滓,纳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呕家不可用,以甜故也。

 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此一节申明首节之义,以推广小柴胡汤之用也。余通家周宗超云:以伤寒言之,转少阳之外出太阳也;以中风言之,厥阴不从标本,从中见少阳之治也,此解极见明亮。

 且夫柴胡汤之用甚广也,即误下之后而里气不虚者亦可用之。凡柴胡汤如首节所言之病证,病涉于,原有欲出之机,一转即出,而知者医者竟下之,下之恐邪气乘下之虚,而入于里阴矣。若柴胡证不罢者,速宜复与柴胡汤,其气外转,必蒸蒸而振,热退而却复发热汗出而解。盖以下后伤其中焦津液,欲作汗时,而为此一番之变动也。

 引一节重申柴胡汤之妙,而所妙之在乎转也。

 盖以者,内外纽也,可从而外出,亦可从而内入。伤寒病,过服发表之剂,其恶风寒等症已解,而内虚之症渐形。至二日为阳明主气之期,三日为少阳主气之期,外邪既淨,无庸从少阳之而外出。而发表后,虚弱不支之病,转入于所合之心包络包络主血,血虚则心中悸,不独悸而且烦者,以烦涉于心之血分,而不涉于胁之气分,故以小建中汤主之。

 此一节,浅言之不过“虚”“补”二字,而言外合一“”字之义见。少阳三焦内合厥阴心包而主血,故亦可随而入也。心包主血,血虚神无附丽而自悸,则悸为虚悸,而烦亦虚烦也。

 陈平伯云:但云心中烦悸,不云无汗恶寒等症,可知服过麻黄汤后,表实已解,里虚渐着,故以此汤补之;否则,大青龙汤栀子豉汤之证,误服害事。

 少阳为阳,少阴为阴,其气相通。太阳病过经十馀日,十日为少阴主气之期,医反二三下之,逆其少阴之枢机。后四五日,乃十五六日之间,再作经,而又当少阳主气之期。太阳之气不因下陷,仍欲从而外出,故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以解外。若呕不止,是太阳之气不从外出,而从内入,干于君主之分,外有心下满急之病象,内有鬱鬱微烦之病情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下其邪气,而不攻其大便则愈。

 此言病在者,小柴胡汤达之于外,所以转之;大柴胡汤泄之于内,亦所以转之也。

 大柴胡汤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芍药三两  半夏半升(洗)  生姜五两(切)枳实四两(炙)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一方用大黄二两(若不加大黄,恐不为大柴胡汤也。

 此方原有两法,长沙辨而均用之。

 少阳之并于阳明之阖,故用大黄以调胃。

 伤寒十三日,经尽一周而又来复于太阳,若不解,又交于阳明主气之期,病气亦随经气而涉于阳明司合而主胸,少阳司而主胁。既满而又呕,是阳明之合不得少阳之而外出也。日晡所在申、酉、戌之间,阳明于其所旺时而发潮热,热才已而即微利,此本系大柴胡证,不知用大柴胡方法。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微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丸缓留中,不得外出,非其治也。潮热者,阳明气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太阳之邪于外,后以柴胡芒硝阳明之邪于内而主之。盖胸胁满而呕,太少两阳之病;日晡所发潮热,阳明燥气之病也。

 此一节,言太阳气逆阳明中土,亦当从而外出。其用柴胡芒硝,亦从出之义,非若承气之上承热气也。

 柴胡芒硝汤方

 柴胡二两十六铢  黄芩一两  人参一两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一两(切)  芒硝二两  大枣四枚  半夏二十铢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煮微沸,分温再服。此药剂之最轻者,以今秤计之,约二两,分二服,则一服只一两耳。

 伤寒十三日,再经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不解,则病气已过于阳明胃腑,名曰过经过经谵语者,以胃腑有热也,当以汤药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便当硬,今不硬而反下利,诊其脉不与证相背,亦始谓之调和者,知医不以药下之,而以丸药下之,病仍不去,非其治也。若胃气虚寒而自下利者,脉当微而手足亦厥,必不可下。今脉与阳明腑证不相背,即可反谓之和者,以丸缓留中,留而不去,此为内实也,以调胃承气汤去其留中之秽,以和其胃气主之。

 此一节,言病气经气而过于阳明也。

 太阳病不解,若从胸胁而入,涉于阳明、少阳之分,此小柴胡汤之证也。今从背经而入于本腑名为热结膀胱膀胱少腹之间,经曰:膀胱者胞之室也。胞为血海,居膀胱之外,热结膀胱,薰蒸胞中之血。血,阴也,阴不胜阳,故其人如狂,若血自下,则热亦随血而下者自愈,若其邪在外,犹是桂枝证,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见少腹急结者,无形之热邪结而为有形之蓄血。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方。

 此一节,言太阳之邪循经而自入本腑也。

 桃仁承气汤

 桃仁五十个(去皮尖)  大黄四两  桂枝二两  甘草二两(炙)  芒硝二两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四味,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先食言服药在未食之前也。

 伤寒八日,当阳主气之期,九日当少阳主气之期。下之,伤其阳明之气,而为胸满;逆其少阳之气,而为烦惊;以少阳三焦内合心主包络故也。小便不利,为少阳三焦决渎之官失其职也。谵语,为阳明胃气不和也。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少阳循身之侧,枢机不利故也,以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因庸医误下,以致三阳同病,特立三阳并治之方,滋阳明之燥,助少阳之。而太阳不失其主开之职,其病仍从少阳之而外出矣。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

 柴胡四两  龙骨一两半  生姜一两半  人参一两半  桂枝一两半  茯苓一两半  半夏二合半  大黄二两  牡蛎一两半  铅丹一两半  大枣六枚(

 上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纳大黄,切如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伤寒腹满,为太阴证,谵语阳明证,其脉不宜浮紧矣。乃取之寸口三部脉浮而紧,其名曰弦。弦为肝脉,此肝乘脾之病也。《内经》:诸腹胀大,皆属于热。又云: 肝气盛则多言。是腹满谵语,乃肝旺报发也。旺则侮其所胜,直犯脾土,名之曰纵,谓纵势而往无所顾虑也,宜刺期门二穴,以制其纵。

 此一节合下节,论病在有形之脏面不在无形之气。在无形之气,则曰太阴厥阴;在有形之脏,则曰脾、曰肝、曰肺也。

 伤寒发热,病在表也。太阳主表,而肺亦主表。啬啬恶寒皮毛虚也。太阳皮毛,而肺亦主皮毛。金受火克,故大渴欲饮水,饮水过多,肺气不能通调水道,故其腹必满。若得自汗出,则发热恶寒之证便有出路。小便利,则腹满之证便有去路。此肺气有权,得以行其治节,则其病欲解。而不然者,发热恶寒如此,腹满又如此,此肝木肺金之虚而侮其所不胜也,名之曰横,谓横肆妄行,无复忌惮也。亦刺期门二穴,以平其横。

 按:期门二穴,在乳下第二肋端,去乳头约四寸,肝募也,厥阴阴维之会,刺入四分。此穴刺法,能佐柴胡汤所不及。

 《活人》云:穴在乳直下肋骨近腹处是也,则是第二肋,当从下数起,恰在软肋之两端。是穴刺法肥人一寸,瘦人半寸,不肥不瘦中取之。但下针令病人吸五吸,停针良久,徐徐出针,此平泻法也。

 太阳病二日,正当阳主气之期,以太阳之病而得阳明之气,阳板似阴,故扰动不安而反躁,医者误认为阴躁,而反以火熨其背,背为阳,阳得火热,而大汗出,汗乃胃中水穀之津,火热入胃,则胃中之水津竭,遂下伤水阴之气而躁,上动君火之气而烦,中亡胃中之津,必发谵语

 十馀日,又值少阴主气之期,得少阴水阴之气以济之,则阴气复而阳热除。先见振栗之象,旋而大便下利者,此为阳明得少阴之气,阴阳和而欲解也。且夫阴阳之气,元妙难言也。而以一身之部位论,则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若阳在上,而不得下交于阴,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阴在下,而不得上交于阳,故欲失溲足下恶风,然上下所以不交者,责在胃实以隔之。前此止是胃中竭,后此则为大便硬。硬者必以法通之,不得拘于大便硬,小便当数而反不数及不多,印板套语,为津液当还胃中,而不必遽通也。通之之后,得大便已,则燥结去,火邪泄。于是阴气旋转而上升,其头卓然而痛;阳气不明而下济,其人足心必热,此穀气下流故也。

 此章凡十一节,皆言火攻之误,以明太阳为诸阳主气,阳为火,不可以火攻之也。即不用火,而羌、独、荆、防、姜、附、、茱之类皆是也。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更被火热,逼其血气从外流溢,失其行阴阳之常度。风为阳,火亦为阳,两阳交相熏灼,其身发黄。设阳邪盛于阳位,则犹可乘其热之欲,使之人而解。至于阳邪盛,乘阴分之虚而深入之,津液于涸,则小便难。而阴气阳气之流溢者,至此俱觉虚竭,细察其周身全体则无汗而枯燥,但头汗为火热上攻而出,其津液不能周遍,则剂颈而还,邪热内鬱,则腹满微喘,邪热上薰,而口乾咽烂。其初阳明燥结,或止见不大便,稍久则神乱而谵语,甚者气逆而至,其病更深矣。四肢者,诸阳之本邪热亢盛,则手足躁扰,捻衣摸床,俱为真阴立亡之象,恐非药力所能胜者。必察其小便尚利者,为一线之真阴亡而未亡,其人犹为可治。

 此一节言炎攻之危证也。汪苓友云:诸家注皆言小便自利。夫上文既言小便难,岂有病剧而反有自利之理?必须用药以探之,其人小便利犹为可治之证;如其不利,治亦罔效矣。此说亦通。按:探法,猪苓汤可用,或茵陈蒿汤亦妙。

 伤寒脉浮,为太阳之病,当以麻黄汤膀胱津液,出诸皮毛为汗则愈,太阳君火相合而主神,心为阳中之太阳,医以火近劫之,遂致亡其上焦君火之阳,神气浮越必惊狂,起卧不安者,以桂枝芍药,再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

 前条中风火劫其汗,证见亡阴,故小便利为可治。此条伤寒火劫其汗,证见亡阳,难俟阳之自复,故以此汤从手厥阴以复之。凡亡阴中之阳,必用附子以救之;此亡阳中之阳,因火迫劫,又非附子之所宜。

 此一节为火逆出其方也。当知手厥阴证之专方,非火逆通用之方也。但汪苓友疑亡阳证恐不能胜蜀漆之暴悍,韵伯疑当时另有蜀漆,非常山苗也。愚每以茯苓代之,热盛者以白薇代之。

 桂枝汤芍药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龙骨四两  牡蛎五两(熬)  大枣十二枚() 蜀漆四两,洗去腥

 上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原来为末水煮,必有其故。

 病形初作时,绝似伤寒,见恶寒、体痛、无汗等症,其脉似当弦紧。今诊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阴不足阳气陷于阴分,伤其津液,其人口必渴。若补火攻者,津液愈亡,致胃中燥热,必发谵语。然脉弱者,虽不可汗,而见症既有发热,再审其脉弱中见浮,不妨服桂枝汤,啜热稀粥,从养阴法以解之,当汗出愈。

 此一节,言脉弱者亦不可以火攻也。

 按:仲景不出方,程郊倩拟用大青龙汤,未免太过。余注拟用桂枝汤,然于“必渴”二字亦扣不着。今拟小柴胡汤半夏加瓜萎根,仍与桂枝汤合半用,温服覆取微汗较妥。

 太阳病,法在发汗。然太阳之汗从下焦血液而生,若以火熏之,则血液伤而不得汗,下焦血液生之于肾,肾伤其人必躁。如经气已周,七日之数复到于太阳之经而不汗解,其火邪下攻则必清血,《内经》云:阴络伤则便血。此因火所致,名为火邪。一本清作圊。

 此一节,言火邪之逆于下也。

 脉浮热甚,阳气实也,不宜灸而反灸之,此为病证之实。反以陷下法灸之,是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上攻于咽而咽燥,内动其血而唾血。盖火气通于心,经云:手少阴之脉,上膈、夹咽是也。火气循经上出于阳络,经云:阳络伤则血外溢是也。

 此一节,言邪火之逆于上也。愚按:大黄泻心汤可用,或加黄芩,即《金匮》之正法。

 微为虚之脉,数为热之脉,虚热盛则真阴虚,慎不可灸。若误灸之,因致火盛,为邪上攻,则为烦逆。且阴本虚也,更追以火,使虚者愈虚;热本实也,更逐以火,使实者愈实。阴主营血,而行于脉中,当追逐之馀,无有可聚之势,以致血散脉中,彼火之气虽微,而内攻实为有力,焦骨伤筋,大为可畏,所以然者,筋骨藉血以濡养之。今血被之而散于脉中,血一散则难复也。终身为残废之人,谁职其咎耶?

 此一节,言火邪之逆中也。虚热之人,以火攻散其脉中之血,则难复也。愚按:速用芍药甘草汤,可救十中之一二。

 脉浮病在表,宜以汗解。用火灸之,伤其阴血,不能作汗,邪无从出,反因火势而加盛。火性上炎, 阳气俱火而上腾,不复下行,故病从采以下必重而。《内经》云:真气不周命曰,此因火而累气,故不名气痹而名火逆也。然未灸之先,岂无自汗而解者?须知欲自解者,必待其自汗。《内经》云:在心为汗。心之血液欲化为汗,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诊其脉浮,主外出之机先见,故知汗出而解也。

 此一节,言误炙后之病形,并及未灸前自愈之脉证也。

 汗为心液烧针令其汗,则心液虚矣。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心虚于内,寒薄于外,而心火之色现也,少阴上火而下水,火衰而水乘之,故必发奔豚,其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助其心火,并散其寒,再与桂枝加桂汤,其方即于原方更加二两,温少阴之水脏,而止其虚奔。

 此一节,言外寒束其内火,用火鬱发之之义也。汪苓友云:此太阳病发热之时,误用烧针开发腠理,以引寒气入脏,故用此法。若内有鬱热,必见烦躁等证,又不在此例矣。

 桂枝加桂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 牡桂二两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按:桂枝也。本方共五两,已经照数加入二两矣。今坊刻各本有加牡桂二两,相传已久,姑录存参。

 火逆之证,颇类胃家病象。医者误认为里实证而下之,下之不愈,因复烧针,是下既夺其里阴,烧针复逼其虚阳,阴阳两相乖离而烦躁者,以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一节,为水逆烦躁者立交通心肾之方也。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

 桂枝一两  甘草二两(炙)  龙骨二两  牡蛎二两(熬)

 上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为末水煮,即此是法。

 太阳伤寒者,若在经脉,当用针刺;若在表在肌,则宜发汗宜解肌,不宜针刺矣。若加温针,伤其经脉,则经脉之神气外浮,故必惊也。即《内经》所谓起居如惊,神气乃浮是也。

 张令韶云:自此以上十一节,曆言火攻之害。今人于伤寒病动辄便灸,草人命,可胜悼哉!

 受业薛步云按:火劫发汗,今人少用此法,而荆、防、羌、独、姜、、芎、、苍、之类,服后温覆逼汗,皆犯火劫之禁。读仲景书,宜活看,不可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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